关于汨罗市骐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1 月22 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骐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骐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龙舟北路
建设单位 汨罗市骐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骐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龙舟北路西侧租赁汨罗市鑫祥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机动车辆检测线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综合检测车间、1栋外观检验区、1栋服务大厅以及员工生活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不提供洗车和汽车维修服务,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公司进一步处理;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含有油污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固废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和污染地下水。
2、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置指示牌及明显限速标志,有计划地安排车辆受检,引导车辆减少怠速,保持交通畅通,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车间设置排风装置,加强通风以便于尾气扩散,通过及时清理地面积尘、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设置明显禁鸣标志,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公安、质监等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