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5万吨超细锌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2 月5 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5万吨超细锌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5万吨超细锌粉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龙舟南路以东、天立路以西
建设单位 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734.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公司原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55万吨超细锌粉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将原有的4台塔式锌粉炉(燃气)生产线和4台卧式锌粉炉(2台电能、2台燃气)生产线变更为2台塔式锌粉炉(燃气)生产线和11台卧式锌粉炉(9台电能、2台燃气),②位于塔式炉车间的2台卧式锌粉炉(燃气)生产线生产工艺采用喷吹法,其余9台卧式锌粉炉(电能)生产线和2台塔式锌粉炉(燃气)生产线生产工艺采用蒸馏法,③项目原材料由再生锌锭变更为高纯锌锭。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215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60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超细锌粉总产能由年产1.5万吨增加至2.5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间接水冷方式,冷却水经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锌粉炉使用天然气、电作能源间接加热,该项目使用已经脱硫净化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50米高的烟囱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96)中表2、表4中二级标准;筛分车间及设备密闭作业,进出料产生的含尘废气使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旋风式分选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强化原辅材料和产品储存场所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禁露天堆放物料,严禁在厂房外装卸物料,防止扬尘等污染周边环境,通过强化除尘集气效果、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严格控制厂区生产作业时间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确保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不得随处堆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直接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企业环保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对使用的原材料严格把关,禁止在原材料中掺入废锌、再生锌锭,禁止从事再生有色金属冶炼;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控环境风险,加强运输、储存、生产各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发生锌粉自燃或爆炸,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