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8-04-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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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龙舟南路东侧建设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以金属纳米材料、干净自来水、滑石粉、重钙粉、钛白粉、铁红粉、水性高分子聚合物、特种树脂材料、特种助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真空吸配料、高速分散、研磨、成分调整、性能检测、过滤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各种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年总产量约1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合    电话:1370748383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岳阳市会展中心东侧宜居小区

联 系 人:黄稷科    电话:15575464889    E-mail: 119654442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网上公示、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

②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工程建设方案、产业符合性和选址合理可行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意见发表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与环评单位、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