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雅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吨铜塑铝分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8-06-12 13:31
浏览量:1 | | | |

汨罗市雅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吨铜塑铝分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1.2万吨铜塑铝分离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雅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湖南省同力循环产业园5栋1、2、3号车间

项目简介:汨罗市雅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湖南省同力循环产业园5栋1、2、3号车间内,建设年加工1.2万吨铜塑铝分离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是回收废电线电缆(不含电路板,包括铜线和铝线)、废旧开关插座,通过湿法破碎、水选筛分等工序,将筛分出来的铜米、铝米、铜片和塑料颗粒分别收集后统一包装外售。项目建成后年产铜米1800吨、铝米600吨、铜片400吨及塑料颗粒。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不新建厂房,主要利用租赁的原湖南同力循环产业园5栋1#,2#,3#厂房进行生产,厂区内厂房等配套基础设施较完善。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是破碎机、摇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三级沉淀池建设工程。其环境影响主要为安装设备时吊车和人工安装产生的噪声,以及沉淀池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施工均于昼间在生产车间内作业,据类比调查,声级在70~80dB(A)之间,通过生产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至厂界处噪声值可降低30dB(A)以上,其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建筑垃圾按照岳“政办发[2011]8号”的要求,及时清理运走、处置。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到汨罗江;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原料存放区、铜米生产车间地面以及沉淀池等的防腐防渗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均为湿法作业,破碎机入料口安装洒水装置,项目产生粉尘较少,项目车间封闭,且定期洒水沉降,少量经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吸音、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沉淀池塑料碎屑收集返回筛分工序;沉淀池沉渣须鉴定是否为危废,如为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切实做好暂存场防腐防渗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雅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3762771287

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工             Email:514621598@qq.com

电    话:18932466810

五、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汨罗市雅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