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PVC装饰线条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公示内容
建设地点 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19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 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PVC装饰线条项目位于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19组原汨罗市天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内,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的建筑均为租赁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7条PVC装饰线条生产线、磨粉和混料生产线。项目以废PVC破碎料、PVC树脂粉、碳酸钙粉、稳定剂、氯化聚乙烯、PVC转印膜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生产工序:磨粉—搅拌混料—挤出成型—间接冷却—转印—切割—打包入库。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0730--52222469
汨环验〔2018〕07号
关于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PVC装饰线条项目竣工固废、噪声污染防治
设施验收的意见
根据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申请,按照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精神,2018年5月22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单位年加工5000吨PVC装饰线条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通过实地勘察、审阅核实环评审批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PVC装饰线条项目位于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19组原汨罗市天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内,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的建筑均为租赁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7条PVC装饰线条生产线、磨粉和混料生产线。项目以废PVC破碎料、PVC树脂粉、碳酸钙粉、稳定剂、氯化聚乙烯、PVC转印膜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生产工序:磨粉—搅拌混料—挤出成型—间接冷却—转印—切割—打包入库。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汨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其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汨环评批〔2017〕027号)。
二、根据环保部文件精神,建设项目竣工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由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组织自主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公示。
三、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显示:
1.噪声: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2.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无危险废物产生。
三、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PVC装饰线条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落实到位,验收资料齐全,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根据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永蓝环竣监字[2018]第9号)及验收组意见,同意通过项目竣工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四、汨罗市奥力美木塑线条有限公司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持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注意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午间休息时间生产,防止噪声扰民;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保洁;加强防火措施,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五、证明文件提供者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环境监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