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公示内容
建设地点 汨罗市古培镇雨坛村
建设单位 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
验收监测单位 湖南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汨罗市古培镇雨坛村,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我市再生铝加工企业产生的废铝灰(渣)为原材料,经球磨、雷蒙磨、磁铁分离等工序回收其中的铝和铁,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1150m2。。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0730--52222469
汨环验〔2018〕08号
关于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竣工固废、噪声污染防治
设施验收的意见
根据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申请,按照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精神,2018年5月22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单位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通过实地勘察、审阅核实环评审批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汨罗市古培镇雨坛村,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我市再生铝加工企业产生的废铝灰(渣)为原材料,经球磨、雷蒙磨、磁铁分离等工序回收其中的铝和铁。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汨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7月14日对其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汨环评批[2017]22号)。
二、根据环保部文件精神,建设项目竣工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由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组织自主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公示。
三、湖南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显示:
1.噪声: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2.固废:回收铝、铁后剩余的废铝灰外售给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能力的企业作生产净水剂的原材料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等可回收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初期雨水沉淀池底泥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无危险废物产生。
三、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再生铝灰(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落实到位,验收资料齐全,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根据湖南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景泽环竣监字[2018]第 001号)及验收组意见,同意通过项目竣工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四、汨罗市聚辉铝业有限公司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持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注意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防止噪声扰民;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保洁;严把原材料关,严控环境风险,禁止使用我市辖区外的再生铝加工企业产生的废铝灰(渣)作为原材料。
五、证明文件提供者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环境监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