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如通页岩开采有限公司群英矿区年开采30万吨页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如通页岩开采有限公司群英矿区年开采30万吨页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群英矿区年开采30万吨页岩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罗江镇群英村 |
建设单位 |
汨罗如通页岩开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在我市罗江镇群英村建设汨罗市群英矿区年开采30万吨页岩建设项目。该项目矿区页岩采矿权编号:汨矿网挂(2018)03号,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11′49″,北纬:28°50′06″,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露天分台阶开采,开采标高+115米~+60米,开采面积0.060平方公里,矿山服务年限为5.7a,年开采页岩30万吨(13.04万 m3/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和开采规模。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进行建设,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该项目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详见报告表),严禁越界开采和超规模开采。 2、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完善初期雨水收集措施,初期雨水与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至开采平台区、排土场、装卸区、回车区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雨季多余部分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东南侧水塘。 3、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场公路硬化或铺设废石,在开采、装卸、运输、物料和固废暂存等各产尘环节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降尘措施,尽可能减少粉尘、扬尘的产生量;通过严控开采平台、清洗运输车辆、大风天气覆盖、及时跟进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优化开采区平面布局,开采设备、运输车辆等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采取减震和隔音降噪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优化物料运输线路、禁止超速超载和随意鸣笛、加强场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产生的粉尘和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提高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实现矿山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设置排土场,剥离的表土、沉淀池沉渣堆存于排土场,后期作为露采场生态恢复用土;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企业内部环保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运输、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环境管理,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避免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7、高度重视开采期生态保护和采后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国土和林业部门提出的生态补偿修复要求、安监部门批准的安全生产评价文件等,尽可能减少总体生物损失量,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科学制定并实施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计划,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方式, 及时回填覆土并绿化,开采结束后,对采矿区、排土场、进场道路等生态破坏的区域进行全面和彻底的生态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