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双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板材、线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双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板材、线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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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塑料板材、线材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罗江镇(原红花乡)刘花洲村十五组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双红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在我市罗江镇(原红花乡)刘花洲村十五组原项目区内,利用现有的场地和厂房建设年产10000吨塑料板材、线材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以PVC树脂粉、PVC粒料、轻质碳酸钙、钙镁粉、PVC膜、硬脂酸、CPE塑料增强剂、复合稳定剂、发泡剂、硬塑光油(UV涂料)等为原辅材料,以电为能源,通过磨粉、混合、挤出成型、冷却、裁切、覆膜、UV辊涂、外包装覆膜等工序,生产UV板、石塑板、石塑线条等塑料制品,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3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冷却工序采用自然风冷和间接水冷方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绿化带施肥浇灌,不外排;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用作冷却水补充用水,不外排;固废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挤出成型工序加热熔融温度,尽可能减少VOCs、HCl等污染物的产生量,挤出成型、UV辊涂等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废气使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UV光解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等污染物项目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原辅材料密闭保存,尽可能使用自动化全密闭生产设备,粉碎混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安装机械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等污染物项目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粉碎设备、搅拌机、UV辊涂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废包装材料、废PVC膜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UV涂料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我市城建规划涉及到该项目所在地时,你公司须积极响应规划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搬迁工作;原材料中的PVC树脂粉、PVC粒料全部外购新料,该项目不得从事废旧塑料的破碎、清洗、造粒等再生加工,不得以再生塑料为原料;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9t/a,排污权可通过初始分配或交易方式获得;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