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隆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弼时镇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隆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在汨罗市弼时镇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建设年产3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项目。该项目以砂、水泥、粉煤灰、保水剂、引气剂、引气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破碎、筛分、磁选、配料、混合、分装等工序生产抹灰、砌筑、功能性等预拌干混砂浆,占地面积16666.7m2,建筑面积8707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通过采取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绿化,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其处置须符合《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装修施工尽量选用水性油漆、隔热隔音门窗、节能灯具等环保型建筑材料,建材包装箱、袋等可回收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粉状物料密闭运输和贮存,粒状物料运输须做好覆盖措施,封闭式砂仓储存,物料场内输送使用全封闭皮带传送,防止物料遗撒、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作业区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冲洗运输车辆,实行“净车上路”,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破碎筛分和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产生的含尘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全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特别排放限值;尽可能使用全自动封闭式生产设备,通过安装机械通风、及时清扫积尘、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地面、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地面、车辆清洗和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前由其临时一体化处理装置接纳处理)进一步处理。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破碎机、搅拌机、风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段优化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磁选金属杂物、筛分出来的不合格砂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企业环保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