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城市棚改安置区北托小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城市棚改安置区北托小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市城市棚改安置区北托小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汨罗镇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自来水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在汨罗市汨罗镇为城市棚改安置区北托小区配套建设供水管网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铺设DN315PF供水管8000米(从燎家山经红旗路、北托路到北托安置区),安装阀门井25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并合理布置,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工程完工后的绿化;科学安排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临时弃土堆放点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强化工程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尽量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通过采取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采用商品混凝土,渣土、物料等应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运输并采取覆盖措施,防遗撒、扬尘等造成环境污染;管道热熔对接和金属固定件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避免降雨期间施工,施工场区雨水排放口建设沉淀池,场区含泥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车辆和设备清洗委托专业洗车场进行,试压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选用先进低噪设备和科学施工工艺,高噪设备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限制高噪作业,因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须提前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进行公告,通过优化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车辆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筑垃圾尽量资源化利用,实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按建设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其处置须符合《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废建材包装物、边角余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保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前应制定专门方案确保相关道路正常通行,相关管线正常使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