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卓力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润滑油调和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岳阳市卓力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润滑油调和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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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润滑油调和分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新市片区天立路18号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卓力润滑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8万元),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新市片区天立路18号,利用原湖南忠悦塑业有限公司闲置的场地和厂房,建设年产3万吨润滑油调和分装项目。该项目以基础油、液压油复合剂、柴油机油复合剂、齿轮油复合剂、汽油机油复合剂、油性剂、抗泡剂、破乳剂、极压抗磨剂、增粘剂、降凝剂、防锈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计量、调和、过滤、检验、分装等工序,制成工业、车辆、军工等不同用途的润滑油成品外售,占地面积5443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储罐和生产设备无需清洗,无生产废水产生,但须规范作业流程,防止跑冒滴漏,储罐区、生产区、仓库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强化防渗措施并设置围堰,防止油品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储罐呼吸和调和搅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行业排放限值;尽量使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好的输送和分装设备,尽可能保持罐体温度稳定,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空气压缩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废过滤袋、废油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内部环保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4t/a,排污权可通过初始分配或交易方式获得;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等各类安生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建设防火堤、消防沙池、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和事故应急池、导流沟、排水管道和截止阀等及时收集泄漏油品和消防废水的应急设施,防止消防废水和泄漏油品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