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2019-05-27 14:12
浏览量:1 | | | |

关于对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19年5月27日对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5244054

通讯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14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汨环评批〔2019〕023号.doc

2019年5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