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0万平方米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沿江大道9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沿江大道9号,租赁湖南金正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40万平方米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建设项目。该项目以铝合金型材、胶条、螺丝、玻璃胶、五金零件、毛条、保护膜、成型中空玻璃、铝条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型材开料、开角码、椤榫、冲孔、分线、装胶条和毛条、上角码、拼框、打胶、包装等工序生产普通型铝合金门窗,以塑钢型材、衬钢、保护膜、毛条、五金零件、螺丝、玻璃胶、胶条、成型中空玻璃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型材锯切、开V口、开排水口、钢衬锯切、穿钢衬、穿毛条、打螺钉、热熔对接、清角、装五金、装玻璃、打胶、包装等工序生产塑钢门窗,占地面积116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锯切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塑钢热熔对接过程产生的含VOCs的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打胶工序使用低挥发性的环保型硅酮玻璃胶,尽可能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产生量,VOCs物料储存、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规定,通过及时清扫积尘、安装机械通风等措施,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切割锯床、铣床、冲床、角缝清理机、组角机、热熔对接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生产作业、规范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装卸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铝合金型材和塑钢型材的边角余料、废包装材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0.1t/a,排污权可通过初始分配或交易方式获得;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