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华佑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称重传感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岳阳市华佑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称重传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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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套称重传感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G536南侧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华佑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G536南侧,租赁电子信息产业园2栋南二楼建设年产60万套称重传感器建设项目。该项目以钢弹性体、电线、703胶、塑胶底座、芯片、无铅锡丝、无水乙醇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电为能源,通过激光打标、贴片、加压、固化、组桥、清洗、烘干、点胶、测试、配对、组装、包装等工序,制作人体秤、厨房秤等称重传感器,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生产过程不涉水,车间地面不使用水清洗,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桥工序使用无铅焊接材料,锡焊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外排;贴片、固化及点胶工序使用低挥发性保护胶,挥发的有机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外排;VOCs物料储存、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规定,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安装机械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等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超声波清洗机、干燥箱、空压机等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产噪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通过限制高噪声作业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锡渣、布袋收集粉尘、清洗机残渣、不合格品、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胶瓶、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8t/a,可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初始分配方式获得;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