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东睿建筑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汨罗分公司年产4万吨喷涂钢结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0-04-02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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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东睿建筑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汨罗分公司年产4万吨喷涂钢结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东睿建筑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汨罗分公司年产4万吨喷涂钢结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喷涂钢结构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汨罗江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长沙东睿建筑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汨罗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汨罗江大道南侧,租赁汨罗市中天龙舟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闲置场地和厂房,建设年产4万吨喷涂钢结构建设项目。该项目以钢材、热固性粉末涂料、实心焊丝、氧气、二氧化碳、乙炔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电、天然气为能源,通过下料、折弯、冲孔、焊接、上挂、抛丸吹灰、静电喷粉、固化等工序生产表面喷涂钢结构产品,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生产过程不涉水,车间地面不使用水清洗,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焊接工序使用无铅材料,焊接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并经焊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外排,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烘干工序使用天然气为能源,燃烧废气排气筒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粉设备密闭负压作业并配套二级收尘装置(过滤+滤芯),抛丸吹灰设备自带过滤式除尘装置,车间配置移动式吸尘器,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安装机械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监控点)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抛丸清理机、空压机、冲床、剪板机、固化室等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产噪设备、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通过限制高噪声作业时间、进一步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边角余料、碎屑粉尘、报废钢结构件、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t/a、NOX≤0.4t/a、VOCs≤0.1t/a,可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初始分配方式获得;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