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PVC线条、9000吨集成墙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PVC线条、9000吨集成墙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7000吨PVC线条、9000吨集成墙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东风路汨罗市长江铜业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在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东风路东侧,租用汨罗市长江铜业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和厂房,建设年产7000吨PVC线条、9000吨集成墙板建设项目。该项目以PVC树脂粉、钙粉、调节剂、稳定剂、润滑剂、色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搅拌混料、挤出成型、冷却定型、印花/包覆、切割打包等工序,制作卡条、墙板,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42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沉淀,循环使用,按时补充,循环冷却水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水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分区,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加强集气效果,建设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账。破碎、磨粉、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包覆、印花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2#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破碎机、磨粉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物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PVC胶桶和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