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益丰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石墨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0-07-31 12:47
浏览量:1 | | | |

汨罗市益丰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石墨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益丰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石墨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益丰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石墨制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罗江镇金塘村干桥九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益丰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2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在汨罗市罗江镇金塘村干桥九组建设年产20000吨石墨制品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以废旧石墨为原材料,经分选、切割、精加工、打磨等工序制成石墨异型产品外售;废旧石墨分选及石墨异形件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小件石墨料、碎石墨料及边角余料经破碎工序制成石墨块产品外售,经筛分工序制成石墨粉产品外售,以精细石墨粉、淀粉、水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搅拌、成型、烘干、检验等工序制成石墨增碳剂产品外售。该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车间定期采用人工清扫及移动式吸尘器清理,不使用水清洗地面,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林地浇灌,不外排。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固体废物储存场所须采取防流失措施,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作业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尽可能采用自动化全密闭的加工设备,切割、精加工、打磨、破碎、筛分、搅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固体废物储存场所须采取防扬散措施,生产车间、仓库内配置移动式吸尘装置,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采取机械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等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车床、刨床、带锯、切割机、平刨机、破碎机、筛分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一般性废包装物、初期雨水池沉渣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收集暂存,与生活垃圾一起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认真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该项目不得从事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生产活动,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石墨、碳素材料作原材料,禁止使用涉危险废物的废旧石墨、碳素材料作原材料;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