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创美石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7万平方米装饰石材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创美石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7万平方米装饰石材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创美石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7万平方米装饰石材整治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罗江镇红花山村1号 |
建设单位 |
汨罗创美石材贸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在汨罗市罗江镇红花山村1号,建设年产7万平方米装饰石材整治项目。该项目以大理石板、花岗岩板、人造板、云石胶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湿法裁剪、造型、打磨、胶粘、开孔、成品入库等工序,制作不同规格型号的建筑装饰用石材,占地面积5344.4平方米,建筑面积194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产废水絮凝沉淀后回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灌溉,不外排;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车间封闭作业,采用湿法工艺,作业区域地面冲洗1次/d,打磨粉尘设置排风扇+喷淋房处理,通过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安装机械通风装置、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油烟≤2mg/m3)的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切割机、打磨设备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加高西侧、南侧围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石材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刀片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胶桶、废喷光剂瓶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