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康建材有限公司年利用70万吨边角石材生产机制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环康建材有限公司年利用70万吨边角石材生产机制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利用70万吨边角石材生产机制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环康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至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建设利用70万吨边角石材生产机制砂石骨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8468平方米,建筑面积1653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周边乡镇石材加工厂产生的边角石材为原材料,通过人工初选、给料、破碎、筛分、制砂、清洗筛分等工序,制成碎石、机制砂等砂石骨料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业场地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易产尘点及时喷雾洒水,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厂区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使用自动化的先进高效破碎、制砂、筛分和散料连续输送设备,破碎加工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区域厂房和皮带运输全封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厂区雨水全面收集进入雨水池沉淀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洗砂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汨罗江。物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要采取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水环境安全。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破碎机、洗砂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设置围挡和封闭厂房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压滤泥饼、收集的粉尘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禁止私采烂挖土砂石、石材等矿产资源;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环境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