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1月1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1-01-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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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1月1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护卫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锌钢护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岳阳优辅家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环保腻子、1万吨轻质石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绿岩金属有限公司利用含铜锡废物年产3600吨铜包铁粉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3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护卫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锌钢护栏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新塘路与三角塘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

湖南护卫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新塘路与三角塘路交汇处西北角,建设年产200万米锌钢护栏项目。该项目以钢材(Q235B)、铝材、热固性粉末涂料、脱脂剂、硅烷处理剂、五金件等为原辅材料,经切割、冲压、钻铣、脱脂、水洗、硅烷化、喷粉、粉末固化、组装等工序制成锌钢护栏产品外售。项目占地面积19136.61平方米,建筑面积10698.48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喷粉前处理设施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粉房微负压密闭作业,配套旋风、滤芯二级装置回收粉末涂料。固化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收集的粉尘、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脱脂剂和硅烷处理剂的包装物、预脱脂槽和硅烷槽废液、喷粉前处理槽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及时更换活性炭、UV灯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t/a、NH3-N≤0.1t/a、SO2≤0.1t/a、NOX≤0.1t/a、VOCs≤0.4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岳阳优辅家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环保腻子、1万吨轻质石膏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新塘路与三角塘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

岳阳优辅家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新塘路与三角塘路交汇处西北角,建设年产14万吨环保腻子、1万吨轻质石膏项目。该项目以双飞粉、白水泥、羟甲基纤维素、聚乙烯醇粉末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投料、输送、搅拌、包装等工序,生产环保腻子;以石膏粉、砂子、黑水泥、灰钙、羟甲基纤维素、聚乙烯醇粉末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投料、输送、搅拌、包装等工序,生产轻质石膏。项目占地面积6068.77平方米,建筑面积6068.77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粉状原辅材料和产品封闭式仓储,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生产作业,物料输送带密闭运输,搅拌设备密闭运行。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料仓顶须配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粉尘。投料、包装工序粉尘须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收集的粉尘、一般性废包装物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分类规范暂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性废包装物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或直接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t/a、NH3-N≤0.1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汨罗市绿岩金属有限公司利用含铜锡废物年产3600吨铜包铁粉末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归义镇上马社区东风路西侧

建设单位

汨罗市绿岩金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在汨罗市归义镇上马社区东风路西侧现有厂区内建设利用含铜锡废物年产3600吨铜包铁粉末项目。本项目以公司聚合硫酸铁项目的副产品含铜锡金属废料和外购的工业硫酸(97%)、硝酸(68%)、铁粉、液氨为原料,通过混和、氧化反应、冷却结晶、置换反应、清洗、烘干还原、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铜包铁粉末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储罐区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硫酸铜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通过二级水喷淋塔吸收处理达标后,经原有的2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分别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和表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铜包铁粉混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通过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天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原有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厂界硫酸雾、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偏锡酸及酸不溶物、收集的粉尘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分类规范暂存,收集的粉尘可作为产品外售,偏锡酸及酸不溶物交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1t/a、NOX≤1.24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修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本项目原辅材料中的工业硫酸(97%)、硝酸(68%)、液氨等属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和使用。本项目仅利用现厂区内的聚合硫酸铁项目产生的含铜锡金属废料为原料,不得外购其他含铜金属作为生产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