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7月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废不锈钢2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废不锈钢25万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同力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同力路东侧,建设年加工废不锈钢25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4628.2平方米。该项目原环评文件已于2018年12月21日通过原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汨环评批〔2018〕061号),现因建设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环评文件及批复即日起不再执行。该项目主要以回收的废不锈钢为原材料,通过辐射检测、分级清理、剪切、切割、打包、清洗等工序,加工成打包废不锈钢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物料装卸、贮存均应入棚进库,禁止露天作业。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车间封闭作业,适时喷雾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切割工序须配套移动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强化集气效果、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隔油池废油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t/a、氨氮≤0.1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