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8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1-08-1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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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8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赛一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吨调味面制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鑫品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合金压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超元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建筑铝合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5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赛一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吨调味面制品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弼时镇李家塅村X024县道南侧

建设单位

湖南赛一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对位于汨罗市弼时镇李家塅村X024县道南侧的年加工500吨湘式挤压糕点建设项目进行改扩建。项目主要以面粉、盐、食用油、调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调粉配料、膨化、泡制拌料、检验、灭菌、包装等工序,生产调味面制品。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达到年加工1200吨调味面制品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雨、污水收集管网。生产废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隔油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气浮+A/O+MBR+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日,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厂区东侧水渠排入湄江。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2#生产车间泡制、拌料废气须全面收集,分别经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1#、2#)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所有恶臭产生单元须加盖密闭运行。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排气筒(3#)高空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和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4t/a,NH3-N≤0.1t/a。

 

 

项目名称

湖南鑫品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合金压铸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三角塘路北侧

建设单位

湖南鑫品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三角塘路北侧,租赁湖南赛迈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厂房,建设年产3000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占地面积2317平方米。项目主要以优质铝合金锭为原材料,通过熔融、压铸成型、液压切边、打磨、抛丸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压铸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间封闭作业,定时清扫地面粉尘。熔融工序采用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对烟尘进行收集处理,抛丸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本项目不得以废铝或再生铝合金为原料。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湖南超元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建筑铝合金模板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超元铝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建筑铝合金模板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废旧铝合金模板、铝合金型材(新料)等为原材料,通过清理、抛丸、打磨、裁切、打孔、焊接、整形、静电喷涂、固化、组装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建筑模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涂房密闭负压作业,配套旋风、滤芯二级除尘装置回收粉末涂料。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三级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1#)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和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抛丸工序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2#、3#)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车间机加工粉尘采用设备配套除尘器处理,焊接工序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2t/a,SO2≤0.1t/a,NOX≤0.5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归义镇荣家坪社区原汨罗市地税局西侧、凯旋路(规划)南侧、黄金路(规划)东侧

建设单位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创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2万元),在汨罗市归义镇荣家坪社区原汨罗市地税局西侧、凯旋路(规划)南侧、黄金路(规划)东侧建设汨罗市精神病医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精神病综合服务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房、污水处理站等,占地面积26314平方米,建筑面积25380平方米。医院设置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妇科、超声科、内科、外科、骨科、病理科、检验科(放射性设备另行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等科室,病床500张,为二级乙等医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多余部分与经隔油、化粪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院区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并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要求设计、施工和运行污水处理工程。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检验科和口腔科废水经分类分质预处理后,与院内其他废水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尾水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所有恶臭产生单元须密闭运行,废气统一收集经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要求。检验科废气集中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院内及周边设立禁鸣标志,强噪设备使用软连接并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应经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4中的控制标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妥善解决汨罗市精神病医院原址遗留的环境问题,原场地内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本项目使用的医疗用品乙醇、84消毒剂等属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和使用。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3.1t/a、NH3-N≤0.6t/a、VOCs≤0.1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归义镇荣家坪社区原汨罗市地税局西侧、城南路(规划)北侧、黄金路(规划)东侧

建设单位

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创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在汨罗市归义镇荣家坪社区原汨罗市地税局西侧、城南路(规划)北侧、黄金路(规划)东侧建设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检测楼、配套楼、污水处理站等,占地面积14665.3平方米,建筑面积14240.3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多余部分与经隔油、化粪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并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要求设计、施工和运行污水处理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酸碱废水经分类分质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其他废水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尾水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所有恶臭产生单元须密闭运行,采用二氧化氯进行消毒除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微生物实验室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紫外线消毒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单位内及周边设立禁鸣标志,强噪设备使用软连接并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空气过滤介质、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应经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4中的控制标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妥善解决汨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址遗留的环境问题,原场地内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本项目使用的盐酸、硝酸、硫酸、乙醇等属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和使用。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4t/a、NH3-N≤0.1t/a、VOCs≤0.1t/a。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