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9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1-09-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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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9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国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仓储和改性沥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国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仓储和改性沥青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创新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

湖南国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5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创新大道东侧建设沥青仓储和改性沥青加工项目。项目以石油沥青、复合改性剂、橡胶油、硫磺等为原料,通过沥青预热、加料、溶胀、研磨、发育等工序生产复合改性沥青;以石油沥青、水性改性剂、乳化剂、水等为原料,通过沥青预热、乳液制备、沥青分散等工序生产水性化改性沥青。年中转石油沥青约50000吨,年产复合改性沥青约50000吨、水性化改性沥青约75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地面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水性化改性沥青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生产区、储罐区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储运工程废气、改性沥青生产线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净化塔、电离捕捉器、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排放标准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2#)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矿物油、隔油池浮油及油渣、废导热油及废油桶、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喷淋废水和废沥青渣及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和抹布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3t/a,NOx≤0.7t/a,VOCs≤0.5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