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1年10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废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5万吨、建筑废弃物1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鑫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5万吨、建筑废弃物15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市废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5万吨、建筑废弃物1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G107东侧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废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在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G107东侧,租用汨罗市正发环保砖厂闲置场地,建设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5万吨、建筑废弃物1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项目,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该项目原环评文件已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我局汨罗分局审批(汨环评批〔2019〕049号),现因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以石材边角料及建筑废弃物等为原材料,通过人工初选、湿法破碎、磁选除铁、制砂、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砂和碎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雨、污水收集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在厂内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和场地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全面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竖流沉淀池+清水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泥浆经带式压滤机压滤产生的滤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物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水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业场地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易产尘点及时喷雾洒水,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厂区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使用先进高效的破碎、制砂、筛分和散料连续输送设备,加工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区域厂房封闭,全过程湿法作业。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西厂界、其余厂界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禁止回收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进行加工,禁止私采烂挖土砂石等矿产资源。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
项目名称 |
汨罗市鑫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5万吨、建筑废弃物15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神鼎山镇苏南村旺冲组G107西侧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鑫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汨罗市神鼎山镇苏南村旺冲组G107西侧,建设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5万吨、建筑废弃物15万吨生产砂石骨料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该项目原环评文件已于2019年12月23日通过我局汨罗分局审批(汨环评批〔2019〕052号),现因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以石材边角料及建筑废弃物等为原材料,通过人工初选、湿法破碎、磁选除铁、制砂、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砂和碎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雨、污水收集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在厂内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和场地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全面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竖流沉淀池+清水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泥浆经板框压滤机压滤产生的滤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物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水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业场地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易产尘点及时喷雾洒水,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厂区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使用先进高效的破碎、制砂、筛分和散料连续输送设备,加工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区域厂房封闭,全过程湿法作业。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东厂界、其余厂界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禁止回收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进行加工,禁止私采烂挖土砂石等矿产资源。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