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5202650
通讯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 编:414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大通宝富(湖南)风机有限公司风机智能化制造一期(小风机2500台/年,大机壳/消音器4000吨/年)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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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汨罗市进波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石墨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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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湖南固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0米拉挤型玻璃纤维增强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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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湖南大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6500件混凝土输送泵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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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湖南湘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电子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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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年产混凝土泵车砼泵配件400万件和泵送管540万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