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3年5月1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3-05-1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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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汨罗市大众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汨罗市大众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古培镇、归义镇境内

建设单位

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746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2万元),在汨罗市古培镇、归义镇境内,实施汨罗市大众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218月对该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汨发改审〔2021104号),20229月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复(汨发改〔2022112号)。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河道清淤疏浚9.252千米,其中干流7.652千米(桩号K0+000K7+652)、支流1.6千米(桩号YK0+000YK1+600),清淤深度0.20.7米;(2)河道岸坡整型(坡比1:2.0),采用格宾脚槽+联锁块\雷诺+草皮护坡护砌,其中干流雷诺护坡3596米、联锁块护坡9220米,支流雷诺护坡200米、联锁块护坡3000米,常水位以上草皮护坡;(3)维修加固拦河堰坝2处:杨树坝(桩号K3+180)、龙须坝(桩号K5+550);(4)鲁师坝1#排水渠、新河清淤及岸坡生态硬化1085米;(5)建设人工湿地5处(32.1亩)、DN400污水管道3.7千米、排水涵管9处、下河踏步28处。工程起点为东经113°4′33.58″、北纬28°47′20.93″,终点为东经113°5′2.16″、北纬28°44′46.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堤岸整治等涉水工程,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围堰分区清淤,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严禁施工废料、垃圾等进入水体。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洒水降尘,淤泥干化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

2、切实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清淤作业管理,确保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及时将河道淤泥运输至干化场,运输车辆全封闭、防渗漏、限速行驶,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和交通拥挤的线路,尽可能减少恶臭的排放时间和空间。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要求;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制定施工噪声管理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要求。

4、规范固体废物暂存处置。河道清淤淤泥经临时干化堆场干化后通过专用车辆运输至汨罗市汨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恢复良好。建立健全大众塅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工程运行期内,定期清理河道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