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S313汨罗市桃林至白塘(磊石)公路改建工程》、《湖南川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铜铝线及1000吨电机转子加工利用项目》,现就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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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13汨罗市桃林至白塘(磊石)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汨罗市(起点:东经113度5分24秒 北纬28度56分30秒,终点:东经:112度57分53秒 北纬:28度59分57秒)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拟投资19438.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4万元)对我市桃林寺镇至白塘镇(磊石)现有的S313公路进行扩建,采用二级公路的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双向2车道。工程起点位于汨罗市桃林寺镇S313与G240(K1603+980)平交处(S313本项目桩号K0+000),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新胜村、塅中村,K5+550处与汨罗北互通连接线平交,K6+295下穿许广高速,继续沿老路向西经过白塘镇、马厅村,终点止于汨罗市白塘镇磊石,与益阳S313顺接(S313桩号K125+038),全长19.472 km,占用土地23.19公顷(新增用地10.52公顷),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新建桥梁一座,桥梁全长66.04m,宽9.5m;全线共设涵洞96道,其中老涵洞拆除重建58道,新增涵洞38道,总长1220m。)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高度重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道路布线,合理布置弃土场、表土临时堆放区等临时设施,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尽量做到挖、填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减少弃土(石)量,优化桥梁、涵洞施工工艺,选择合适施工时期等,避免对双河坝、汨罗江、白塘湖、东洞庭湖等地表水环境和湿地公园造成影响,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工程完工后的绿化。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表土堆置场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拆迁安置和施工完成后弃土场、表土堆置场等的生态恢复工作,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渣土、建筑垃圾、物料等运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抛洒滴漏;通过采取硬质围挡、配置固定式和移动式喷雾系统、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项目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及沥青拌和站,工程建设外购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将沥青混凝土运至铺浇工地,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摊铺;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强化白塘中学、白塘中心小学、白塘镇卫生院、白塘镇政府、南联完小学、汨罗市公路局白塘公路站、金星幼儿园、锻中村委会、沿线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附近路段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遗撒、扬尘、沥青烟等造成环境污染。运营期结合公路沿线的景观绿化设计,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灌木、乔木种植多层次绿化带,对汽车尾气进行吸收和阻隔。颗粒物、沥青烟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车辆设备冲洗水等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作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桥梁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产生的泥浆和弃渣经收集清运规范处置,不得排入水体;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赁周边民房用于施工人员食宿,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营期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排水通畅。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养护、运输车辆减速缓行并禁止鸣笛、在临近声环境敏感点处施工时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降噪;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采取对噪声预测值超标4dB(A)以上的路段首排敏感建筑安装隔声窗、对超标4dB(A)以下的路段加强沿线的绿化种植并对路段过往车辆进行限速等措施,在沿线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减缓交通噪声影响的控制性要求,确保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机械设备均在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保养维修,减少施工现场固废产生量,剩余建筑材料、拆迁垃圾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尽量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应按《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采取措施确保交叉道路、管线正常使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包括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在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
项目名称 |
湖南川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铜铝线及1000吨电机转子加工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天立路18号1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川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川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天立路18号的湖南合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年拆解2万吨动力设备及1万辆摩托车项目,于2022年2月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关于湖南川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吨动力设备及1万辆摩托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岳汨环评〔2022〕007号),2022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拆解产物的附加值,该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租赁湖南合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栋厂房,建设年处理4000吨铜铝线及1000吨电机转子加工利用项目。项目主要以该公司原拆解项目及周边同类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产生的废铜线、废铝线、电机转子为原材料,通过破碎、水力筛分、磁选、烘干等加工工序得到金属铜、铁、铝和塑料片料外售。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全面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筛分用水,筛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三级沉淀)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防控废水污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材料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封闭厂房方式抑尘,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燃烧废气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隔油池上层废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1t/a、氨氮≤0.1t/a 、SO2≤0.1t/a、NOx≤0.1t/a。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