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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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 编:414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湖南长乐金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560吨原味甜酒项目(一期年产900吨原味甜酒)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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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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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汨罗市坛坛香长乐甜酒食品厂年产8500吨原味甜酒项目(一期年产850吨原味甜酒)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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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湖南一碗陈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米乳牛饮料和长乐甜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年产850吨甜酒、100吨米乳牛饮料及100吨腊肉制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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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汨环评〔2023〕078号 湖南一碗陈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850吨甜酒、100吨米乳牛饮料及100吨腊肉制品)项目环评批复.pdf |
2023年12月29日 |
4 |
关于湖南誉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年产9000吨甜酒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年产850吨甜酒及100吨粽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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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汨环评〔2023〕079号 湖南誉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一期年产850吨甜酒、100吨粽子项目环评批复 .pdf |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