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6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贵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工程机械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川山坪镇一帆石材厂年加工12000立方米花岗岩石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木易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装饰石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3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贵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工程机械结构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新塘路与大里塘路交汇处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湖南贵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新塘路与大里塘路交汇处东北角,租赁湖南汇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号车间,建设年产2000台/套工程机械结构件项目,用地面积约68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以钢板、不锈钢板、型材、焊丝、油漆、稀释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机械加工、焊接、打磨、抛丸、喷漆、烤干等工序生产衬砌台车模板、挖机结构件、旋挖结构件等工程机械结构件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溶剂型涂料和稀释剂使用量,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须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喷漆、烤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的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全面收集,经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三级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采用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周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油漆、稀释剂、切削液和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漆渣、废UV灯管和烤灯灯管、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及其沾染物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项目名称 |
汨罗市川山坪镇一帆石材厂年加工12000立方米花岗岩石材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川山坪镇万林村牛栏堂组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川山坪镇一帆石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 ,在汨罗市川山坪镇万林村牛栏堂组,利用原川山坪镇精制麻石厂场地,建设年加工12000立方米花岗岩石材项目。项目主要以花岗岩荒料为原材料,通过切片、切边、火烧、荔枝面、裁切、造型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路沿石、异型石材、火烧板、荔枝面板等石材产品。主要生产设备为:多刀大切机8台、单刀大切机4台、中切机12台、仿形机6台、红外线裁机2台、火烧机2台、荔枝面机1台、雕刻机6台,用地面积约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754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妥善收集,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须全面收集经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3、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片、切边、裁切、造型等产生粉尘工序须布置在封闭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厂区道路、作业区域地面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积尘。物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采取顶棚、围挡、覆盖等防扬散措施,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配置消声、减振设施,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应布置在吸声隔音的封闭车间内,禁止室外作业和夜间生产。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项目名称 |
汨罗市木易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装饰石材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川山坪镇清泉村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木易石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技改内容为:在现有项目东北侧新增用地约7000平方米,建设4#生产车间、2#原料堆场和2#成品堆场,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新增荔枝面机和火烧机各1台,调整厂区生产布局及产品方案。技改后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生产工艺、总规模与现有项目一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妥善收集,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补充生产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须全面收集经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3、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片、切边、裁切、造型等产生粉尘工序须布置在封闭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厂区道路、作业区域地面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积尘。物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采取顶棚、围挡、覆盖等防扬散措施,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配置消声、减振设施,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应布置在吸声隔音的封闭车间内,禁止室外作业和夜间生产。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