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7月1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浩丰科技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年产5000个旋挖钻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泰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工程机械核心配套液压件减速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曼德罐装气体供应基地(年周转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3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浩丰科技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年产5000个旋挖钻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唐家桥路东侧、汉山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浩丰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唐家桥路东侧、汉山路北侧,建设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年产5000个旋挖钻头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3972平方米,建筑面积18643.68平方米。该项目主要以钢材、焊丝、涂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烘干等工序,生产旋挖机钻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溶剂型涂料和稀释剂使用量,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须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的喷漆房、烘干房内进行,废气全面收集,经干式过滤器、UV光解、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其它车型)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切割、打磨工序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周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溶剂型涂料和稀释剂的废弃包装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和切削液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项目名称 |
湖南泰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工程机械核心配套液压件减速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汉山路北侧、坪上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泰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汉山路北侧、坪上路西侧,建设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工程机械核心配套液压件减速机制造基地项目,用地面积约230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48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以液压马达、轴承、涂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机加工、清洗装配、试验、喷漆前处理、喷漆、烘干、漆膜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减速机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定期更换的喷漆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气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按照“分区防控”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喷漆房、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溶剂型涂料和稀释剂使用量,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须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的喷漆房、烘干房内进行,废气全面收集(漆雾经水帘过滤后),经UV光解、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其它车型)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机加工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周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溶剂型涂料和稀释剂的废弃包装物、废UV灯管和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和漆渣、废脱脂液和除锈液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项目名称 |
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曼德罐装气体供应基地(年周转3万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唐家桥路东侧、王家园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唐家桥路东侧、王家园路南侧地块,建设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曼德罐装气体供应基地(年周转3万吨)项目,用地面积约33922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是将外购的液氧、液氮、液氩、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等加工充装成瓶装气或管道气,为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内企业提供配套用气服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周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