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8月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2-08-29 10:17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8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添锦欧式模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欧式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天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压延加工3万吨铝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长燃燃气有限公司汨罗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合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3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添锦欧式模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欧式模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罗江镇山秀村15

建设单位

湖南省添锦欧式模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在汨罗市罗江镇山秀村15组,租赁闲置厂房,建设年产200吨欧式模具项目,用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全新ABS和PP颗粒、脱模剂等为原辅材料,以注塑机为主要生产设备,通过在注塑机上安装不同模具,生产欧式模具、塑料配件和包装桶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和循环水池冷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机废气全面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不合格品破碎工序封闭式作业,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项目名称

湖南天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压延加工3万吨铝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龙舟北路

建设单位

湖南天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龙舟北路,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年压延加工3万吨铝排项目,用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铝锭(铝含量99.99%)为原材料,通过加热软化、热轧成型、自然冷却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铝排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严格控制加热炉工作温度,不得产生熔化烟气。周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项目名称

汨罗长燃燃气有限公司汨罗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合建站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县道X206北侧、坪上路西侧

建设单位

汨罗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42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县道X206北侧、坪上路西侧地块,建设汨罗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合建站项目。本次环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储配站、配套生产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不包含门站及站外天然气管线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锅炉排污水经降温沉淀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润滑油及其包装容器、废四氢噻吩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