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9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湘兴能源有限公司天立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炎阳新材料有限公司72000吨/年石墨负极新材料生料煅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拆解5000吨废弃机电产品及5000辆报废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3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市湘兴能源有限公司天立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G536国道与天立路交汇处西北角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湘兴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17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G536国道与天立路交汇处西北角,建设汨罗市湘兴能源有限公司天立加油站项目。该项目按三级加油站等级建设,用地面积2274平方米,设2个3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30立方米柴油储罐,安装四枪潜油泵型加油机4台,年销售汽油1000吨、柴油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等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建设。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按照“分区防控”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油罐区、输油管线等重点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标准建设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严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规定的油气排放控制要求和排放限值。加油站边界油气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管理,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南侧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的4类区排放限值,其余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隔油沉淀池废油泥、清罐油泥、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加油机废滤芯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项目名称 |
湖南炎阳新材料有限公司72000吨/年石墨负极新材料生料煅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汨江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炎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汨江路西侧,利用原汨罗市旭光建材有限公司关停退出后的场地及部分设施,建设72000吨/年石墨负极新材料生料煅烧项目,用地面积2126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石油焦(煅前生料)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磨粉、灌装、煅烧、冷却、包装等工序生产煅后焦,供给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作原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脱硫脱硝系统定期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车间场地硬化、封闭作业,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破碎、磨粉工序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碳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煅烧废气全面收集,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硫酸亚铁脱硝处理达标后,通过4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上料灌装和包装工序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或吸尘装置收集处理粉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周界颗粒物(碳黑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矿物油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项目名称 |
年拆解5000吨废弃机电产品及5000辆报废摩托车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汨罗江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双喜祥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汨罗江大道南侧,租赁汨罗市中天龙舟农机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拆解5000吨废弃机电产品及5000辆报废摩托车项目。项目主要是对回收的废电机、废压缩机、废发动机、废变速箱、废发电机、废麻将机及摩托车等进行拆解,将拆解产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产品规模进行拆解处理,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辅材料采取防雨淋、防渗漏、防扬散措施规范储存。厂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物料装卸和运输过程须采取防尘措施。人工拆解、切割作业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人工拆解和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车间采用抹布或移动式吸尘器进行清理,不得产生清洗废水。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压缩机、发动机、变速箱拆解工位均应配备废油收集装置,规范拆解操作流程,及时有效收集拆解产物残留的废油,最大限度减少车间地面废油遗洒。按照“分区防控”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拆解车间、成品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线路板和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和活性炭、废含油劳保用品、拆解间油渣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