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11月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2-11-2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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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11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异型件1000吨、增碳剂8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异型件1000吨、增碳剂8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屈子祠镇范家园村7

建设单位

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明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在汨罗市屈子祠镇范家园村7组,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年产异型件1000吨、增碳剂800吨扩建项目。该项目以废旧石墨为原材料,经初选、切割、机械精加工、研磨、筛分等工序生产石墨异型件和增碳剂,建成后新增石墨制品产能18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固体废物储存场所采取防雨淋、防流失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车间定期进行人工清扫,不使用水清洗地面。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业场地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固体废物储存场所须采取防扬散措施,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生产作业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尽量使用先进高效的密闭生产设备,切割、机械精加工、研磨、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管(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润滑油和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