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12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2-12-23 09:0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2年12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瑞莱通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t石墨颗粒增碳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新羽洗涤厂新增1t/h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彩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页岩砖原料掺和工业滤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市高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米水泥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汨罗坤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5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瑞莱通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t石墨颗粒增碳剂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白塘镇马厅村双义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湖南省瑞莱通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汨罗市白塘镇马厅村双义工业小区,利用原湖南汇鑫碳素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500t石墨颗粒增碳剂项目,用地面积均约5336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石墨粉、玉米淀粉等为原材料,通过配料、加热水混捏、挤压成型、筛选、烘干、冷却、包装等工序生产石墨颗粒增碳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料系统密闭运行,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热水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类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和烘干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中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物料储存场所采取顶棚、围挡、覆盖等防扬散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物料、产品储存场所采取防雨淋、防流失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全面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涉危险废物的石墨粉作原材料。

 

项目名称

汨罗市新羽洗涤厂新增1t/h生物质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新市镇新阳社区丛羊11

建设单位

汨罗市新羽洗涤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在汨罗市新市镇新阳社区丛羊11组,建设一台生物质锅炉(1t/h)为布草洗涤生产线供热,年消耗生物质成型燃料约4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类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供热工程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树脂等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须符合湖南省地方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DB43/T 864-2014)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汨罗市彩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页岩砖原料掺和工业滤渣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罗江镇罗江村13

建设单位

汨罗市彩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徙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技改内容为:新增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滤渣为原料,相应减少原料中的页岩使用量。技改后项目主要以页岩、煤渣、原煤、废弃渣土、滤渣等为原材料,经过破碎筛分、搅拌陈化、挤出成型、隧道窑焙烧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页岩砖(5000万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道路、作业区域地面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物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采取顶棚、围挡、覆盖等防扬散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原料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生产,产尘点配套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粉尘。隧道窑焙烧废气须全面收集,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中表2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后,通过 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浓度限值要求。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完善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全面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物料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采取相应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机油和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套发电机用于应急供电,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选用低硫份的煤渣和原煤,禁止使用污泥和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工业固废等作原料,禁止私采滥挖页岩和粘土资源。

 

项目名称

汨罗市高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米水泥砌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川山坪镇高家坊村原高家坊老政府前坪

建设单位

汨罗市高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租赁位于汨罗市川山坪镇高家坊村的原高家坊老政府前坪闲置场地,建设年产7万立方米水泥砌块项目。该项目主要以周边石材厂沉淀池沉渣、光学仪器厂废渣、砂石骨料厂洗砂泥浆、机制砂、粉煤灰、水泥等为原材料,通过上料、混合搅拌、压制成型、养护、打包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装饰用水泥砌块,用地面积约3890.5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易产尘物料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建筑垃圾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物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业场地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定时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运输车辆货厢覆盖限载限速行驶。原料贮存区采取固定式防雨顶棚、防风围挡、雾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水泥筒仓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粉尘。上料、皮带运输等产尘工序喷雾抑尘,搅拌设备密闭作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西厂界和其余厂界环境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区、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和午间不得生产,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把原材料关,禁止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禁止私采烂挖土砂石等矿产资源。

 

项目名称

汨罗坤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米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罗城大道北侧

建设单位

汨罗坤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5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罗城大道北侧,租赁湖南汨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建设年产800吨米粉项目,用地面积约1989平方米。项目主要以大米、玉米淀粉、水为原辅材料,通过选米、浸泡、粉碎、搅拌、挤压成型、剪切、老化、碾丝、烘烤、包装等工序生产米粉食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生产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气浮+SBR)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相关建设要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封运行。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须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南侧与其他侧厂界环境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4类、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紫外灯管等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