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11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4-11-0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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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巨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家居建材新材料建设项目》,现就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巨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家居建材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青云路北侧

建设单位

湖南巨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巨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青云路北侧建设年产80万平方米家居建材新材料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玻璃原片为原材料,通过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处理等工艺生产钢化单片玻璃;再利用铝条、分子筛、丁基密封胶、硅酮胶、自制的部分钢化单片玻璃等为原材料,通过制框、灌装打胶、清洗、嵌框、合片、压片、打胶等工艺生产钢化中空玻璃;利用PVB胶片、自制的部分钢化单片玻璃等为原材料,通过清洗、裁切、合片、加热高压、冷却等工艺生产钢化夹胶玻璃;利用铝合金型材、五金配件、水性漆、自制的部分钢化单片玻璃等为原材料,通过切割、机加工、喷漆、烘干、打胶、装配等工艺生产铝合金玻璃门窗。建成后可达年产钢化单片玻璃20万平方米(出厂量)、钢化中空玻璃30万平方米、钢化夹胶玻璃20万平方米、铝合金玻璃门窗1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66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采取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硬质围挡、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运营期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明确接管标准的污染因子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采取厂房硬化防渗、污水处理设施防渗防溢流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喷漆房、烘干房密闭负压作业,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干式过滤+二级颗粒状活性炭吸附+20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玻璃磨边工序湿法作业,原辅材料切割粉尘在车间沉降后及时清扫收集。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无组织排放限值。周界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的胶粘剂需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HJ 2541-2016)中表5本体型建筑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要求。项目仅使用水性涂料,且水性涂料质量需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表1水性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废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2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