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2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超威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综合整治
建设地点:湖南省汨罗市城郊乡上马村
投资总额: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8.45%
建设内容及规模:2014年,根据《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6号)和“汨罗市整治小型冶炼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汨罗市超威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自身为主体,整合周边的小型冶炼户资源,对原有厂区进行改造,淘汰原有落后生产设备,新增先进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从而达到年产再生合金铝锭5.2万吨的生产规模。原有工程煤气发生炉、熔化炉、铸造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均已于2014年拆除完毕,并作为废品出售给相关废品回收单位,不再作为生产设备流入市场。同时针对整合完成后现有厂区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要污染源
废气:厂区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选料车间内风洗机产生的粉尘,熔化炉熔炼废铝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氟化物等废气,废渣回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
废水:厂区废水污染源主要为铝锭浇铸过程中冷却循环水排水、职工生活污水等。
噪声:厂区噪声源主要为熔炼车间的熔化炉、连铸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分选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铁等非铝金属材料、废塑料、废橡胶,熔炼车间产生的铝渣,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拟采取的措施
大气污染控制:本项目原料废铝在熔化炉、保温炉等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氟化物废气和炒灰粉尘经过抵押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脱硫塔等环保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水污染控制: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达标排放;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环境。因此,对项目区地表水影响很小。
噪声污染控制:厂区内噪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等杂质、铝灰和除尘灰。项目废铁等杂质经收集后,由专门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铝灰和除尘灰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给需要该类固废的企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走统一处置。由此可见,拟建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有效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也满足相关环保管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汨罗市城市总体规划,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同行业一般水平。本次工程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可靠,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与本项目区的距离?②您是否了解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③您认为该项目环境污染表现在哪些方面?④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⑤您能接受该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吗?⑥您认为工程实施后对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影响?⑦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环评工作的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6年4月4日~4月15日。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汨罗市超威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城郊乡上马村
邮编:414499
联系人:仇总 电话:13575044851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编:750004
联 系 人:郭文慧 电话:0951- 4107721 E-mail:14744205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