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汨罗市(团山再生资源大市场周边)基本农田土壤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工程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汨罗市(团山再生资源大市场周边)基本农田土壤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工程”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汨罗市(团山再生资源大市场周边)基本农田土壤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工程
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开展汨罗市(团山再生资源大市场周边)基本农田土壤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区位于汨罗新市镇团山村再生资源大市场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4′,北纬28°78′,位于汨罗江畔上游,东临107国道,西靠武广高铁,北接汨罗江,南跨S308线。本项目治理范围总面积为97026m2(约145.5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渣土混合区域农田
对因渣土和污水灌溉污染导致废弃的19492m2渣土混合范围内15395m3渣土混合物进行安全处置;
(2)农田土壤污染区
根据本项目的《调查报告》和《实施方案》,农田土壤治理分为重度、中度、轻度三种程度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重污染土壤区域总面积为11629m2,污染量为2326m3,重污染土壤挖掘后运至淋洗场地预处理后进行淋洗处理,下层20-40cm土壤采用原位稳定化钝化。
中污染土壤区域总面积为12738 m2,表层0-20cm土壤先用原位钝化技术进行处理,之后再采用客土改良技术进行修复。
轻污染区域总面积为37925m2,表层0-20cm土壤采用原位钝化技术进行修复。
(3)对项目范围内污染水塘及灌溉渠道中24000m³水体和5833m3(含水率95%)底泥进行治理;
(4)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完善灌溉取水及灌溉渠道建设等。
(5)施工完成后种植一季农作物,种植面积为87291 m2(约131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为环保治理工程,主要的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和施工废水环境影响。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措施,涉外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车辆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洒落,将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在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废水治理措施可行,废气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得当,对周边水体、环境空气、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就该工程建设及其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在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霍主任
联系电话:13973026687
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06号)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电子邮件:358224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