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2/2021-1850622 发布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9-02 公开日期 2021-09-0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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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岳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被动应付多,监管过程重形式走过场。”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岳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被动应付多,监管过程重形式走过场。

二、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 整改措施、整改目标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坚持学以致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3.坚持把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成果运用到选拔任用工作中。4.严格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规定)的通知》 (湘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落实。

(二)完成情况。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认真梳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摸清底数,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抓好落实,全面完成整改任务;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岳阳“三区一中心”建设,全力打造汨罗“三园一区”升级版,为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3.制定了《汨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4.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标本兼治。全力整治水环境问题,大力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散乱污”和入河(湖)排污口整治,稳步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确保长制久清。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反映。

联系人:赵晋;  联系电话0730-5555538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