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2/2021-1853354 发布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9-13 公开日期 2021-09-1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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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市负责“有的地方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的环保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政府的监督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公众的社会责任,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地做到严格遵纪守法。”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指出问题

有的地方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的环保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政府的监督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公众的社会责任,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地做到严格遵纪守法。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整改目标:加强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排污企业、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整改措施:(一)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在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相关法律宣传活动,将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培育全民守法意识。(二)强化法律执行。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执行机制体制,确保执法严格,准确高效。(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注重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整改目标达到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切实加强环保法律宣传,强化民众法律意识。一是发动学校、社区参与“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向罗城社区和百丈口社区及城区两所中小学发送100套“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海报,环保知识手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手册各200多份;在工业园区主要路段制作悬挂20条环境日宣传标语;利用移动通信网络系统向全市市民发送4.5万条环保宣传短信。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宣传活力,扩大“六·五”环境日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二是积极与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汨罗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环保法律咨询和发放环境宣传资料活动。在中国电信汨罗分公司前设置固定咨询宣传台,现场发放环保法律宣传资料900余份。

(二)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执行机制体制。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彻底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应罚尽罚,应移尽移”。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管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全面做好我市30家重点排污单位日常监管抽查工作。

(三)抓实“以案促改”,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开展案件总结、解析和报送工作,深挖案件的典型性、前瞻性,通过省、岳阳市平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起到了一定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了“以案促改”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共上报典型案例3个,其中涉危险废物移送公安追诉刑事责任一起,涉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案例一起(该案为岳阳市首例)。

对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