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2/2021-1878290 发布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19 公开日期 2021-11-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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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市负责“湘江流域集中了全省80%左右的重金属污染,干流重金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部分支流还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指出问题

湘江流域集中了全省80%左右的重金属污染,干流重金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部分支流还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整改目标:到2021年,完成湘江流域重点污染区域污染整治任务,开展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考核评价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有效遏制重金属超标现象。

整改措施:1.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根据《岳阳市2021年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市于5月20日和10月25-28日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现场对1家再生铜和14家再生铝冶炼企业进行检查。再生铜冶炼企业1家为湖南省森阳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再生铝冶炼企业共14家,其中在产企业7家,分别为湖南振升恒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汨罗市立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湖南志航金属有限公司、湖南森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汨罗市联创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GB31574-201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而停产企业7家,分别为湖南恒鑫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市尚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市博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市雄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市和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市创高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汨罗市祥亨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加强国、省控断面水质稳控和水质监测工作。2021年,我市多次召开全市水生态环境水质稳控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制定了《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压实到各镇和相关市直部门,设立了《水环境特护期乡镇监测断面“断面长”》,在全市38个断面设立“断面长”,并由监测断面所在区域行政一把手担任,履行断面长的职责,同时委托监测机构对各断面进行加密监测,建立部门联动预警研判机制。

三、整改目标达到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过程中,再生铜铝冶炼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和需整改的问题。

(二)我市国、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三类断面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例达到100%,未发生重金属超标排放现象,也未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环境隐患。

对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