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2/2021-1887624 发布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20 公开日期 2021-12-2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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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市负责“湖南省有色金属资源历史上粗放式开发,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土壤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湖南省涉铊企业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多,多次发生铊污染事件。”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出问题

湖南省有色金属资源历史上粗放式开发,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土壤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湖南省涉铊企业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多,多次发生铊污染事件。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一)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涉铊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涉镉、砷、镍、铊等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措施。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铊超标地块名单(关闭企业地块)等,对农田周边在产或关停涉重企业开展涉镉、涉铊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对存在重金属污染的区域,按要求制定方案进行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2.推进涉铊排查整治。制定涉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政策标准,推进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涉铊企业和工业园区风险排查,建立涉铊企业和工业园区清单、风险问题清单,推进涉铊环境问题整改。

3.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将涉铊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开展涉铊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通报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监测预警。根据岳阳市要求,制定实施汨罗市重金属(铊、锑)水质自动监测试点建设方案;持续开展铊关联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断面、重点支流的铊常规监测和涉铊工业企业铊因子执法监测;推动涉铊企业安装除铊设施电力智慧环保监控设施,做到实时监控、提前预警,保障饮用水安全。

5.建立完善政策标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涉铊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标准、工业企业铊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铊环境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三、整改目标达到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我市湘江流域重点领域涉铊风险源基本查清。建立健全涉铊工业企业(含园区,以下简称“涉铊企业”)、铊污染场地、含铊危废等重点领域风险源清单。根据危废大调查、重金属大调查大排查、工业企业用地详查等工作,基本查清其他涉铊风险源。

(二)涉铊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涉铊企业内部管控机制基本健全,短期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持续推进整改。

(三)涉铊企业违法行为杜绝。按照“全覆盖、全方位、严执法”要求,依法打击湘江流域涉铊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企业非法排污、恶意偷排等违法行为杜绝。

(四)涉铊企业监测监管常态化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市政府(管委会)主导、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齐抓共管机制基本形成。

(五)流域铊超标风险隐患基本控制。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持续降低,坚决杜绝汨罗市境内湘江流域出现铊浓度异常事件,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初步审核意见与公示情况

(一)初步审核意见:已通过初步审核。

(二)公示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7日汨罗市政府网公示。

五、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把控环保准入。对全市拟新建涉重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规划布局、选址不合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重行业企业依法依规严守环保准入关。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铊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涉铊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监测频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对国、省控断面水质管控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排污口、国省控断面敏感水域周边生活污水整治力度、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和养殖尾水等工作管控,确保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稳定向好,为打造“三园一区”升级版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助推高质量发展。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