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汨罗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日期:2023-01-1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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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汨罗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730-5255033。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线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2.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对关系我局工作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公示和论证,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提高公开水平。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中国汨罗网等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公开我单位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确保单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

  一年来,公开了单位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分工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等信息。对外公开了最新工作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新出台的措施、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制度、有关股室的办事注意事项等。

  2022年度,我单位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5条;市长信箱1件,依申请公开2个,及时回复和办结率均达100%。

  2.公开的形式。

  一是在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上对单位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二是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公示牌、宣传栏。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社、刊物、时刻、微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我单位中心工作和交办工作情况及成效。四是将政府门户网站及局域网作为我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主要途径,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设立了查阅场所。五是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使信息形成到发布过程有章可循,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我市人防工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