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4/2018-1430881 发布机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1 公开日期 2018-09-2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安委〔2018〕6号 关于印发《汨罗市2018年度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汨罗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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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安委〔2018〕6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汨罗市2018年度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汨罗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营田办事处,园区: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汨罗市2018年度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汨罗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汨罗市2018年度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附件2:《汨罗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汨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

汨罗市2018年度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指标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落实责任体系
(17分)

党政同责
(1分)

部门、镇出台落实“党政同责”文件,明确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抽查部门、镇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有关文件,未出台,该项不得分。

1

 

 

主要负责 

责任
(1分)

部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

抽查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的文件,无文件的该项不得分。

1

 

 

会议制度

(2分)

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①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未按要求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查相关文件、会议方案、记录、领导讲话及相关影像资料,少安排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网格监管

(6分)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奇家岭式”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图、辖区企业管理分布图、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①查看企业基础信息台账、事故隐患台账和监管责任台账建立是否完整,是否及时更新;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查看岗位职责制度建立情况,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②实地抽查1-2个企业,对“奇家岭式”网格化管理工作不知晓的,一次性扣尽所有分值。

6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分)

镇与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抽查部门、镇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责任书该项不得分。

1

 

 

安监机构建设情况
(1分)

有专职的安全监管机构(镇办安监站、部门安监科室、企业安全办),有专职安监干部。

抽查机构设立文件、检查阵地建设情况。

1

 

 

落实“三个必须”原则
(1分)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责任。

抽查镇政府出台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文件。有1个未出台,该项不得分;政府部门明确领导、股室安全生产责任,编制监管责任网格图。

1

 

 

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方面(1分)

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全年工作要点和各季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半年度、年度总结报告。

查看工作要点、检查计划、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未制定相关文件的扣1分;未明确责任的扣1分。抽查2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有未落实的扣2分。

3

                                     

 

事故预防措施
(30分)

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

(20分)

①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定期组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③开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端午”、“十一”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④市安委会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

①未下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扣3分;
②抽查日常检查(含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记录,不记录或不全不及时扣2分;
③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行动的各扣2分;
④未开展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查看相关文件、专项检查方案、总结)。

20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10分)

由市打非办制定检查考核方案

①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考核由市打非办组织实施,按实际得分情况折算后计入年度评比总分;

②在市安委办平时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打非治违不力、不彻底的扣3分。

10

 

 

隐患排查治理
(10分)

隐患排查治理

(10分)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自查自改自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

①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各类隐患统计报表的扣2分;
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隐患分级挂牌督办的扣5分;
③未按照规定程序对省、市、市级挂牌督办隐患进行整改治理、申请延期以及销号的扣2分;
④抽查2个企业,凡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扣5分;
⑤检查企业基础台账,台账信息不全的扣1分。 

10

 

 

安全基础建设 
(7分)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3分)

①镇:按照要求及时录入上报日常检查信息、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情况;

②部门: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镇:

①每月未按规定要求录入上报数据报表的每少一次扣2分;
②每月上报数据报表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简易执法不得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部门:

①监管信息平台企业基础信息录入不全扣1分;

 ②监管平台执法检查数据上传不全、隐患整改未录入扣2分;

 ③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无专职操作人员,系统未正常运行扣2分。

3

 

 

宣传教育

(4分)  

①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按规定严格对职工进行培训、轮训。
②企业安全早会“八必讲”制度落实。

①查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资料,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扣2分;
②未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自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扣1分;
③抽查2家企业,凡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未严格对从业人员实行培训、轮训的,扣2分;未落实企业安全早会“八必讲”制度的发现一家扣2分,扣完为止。

 

4


                                             

 

应急救援管理
(5分)

应急救援 

(3分)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订,监督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

抽查2家企业:①未及时修订预案的扣1分,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备案的扣2分;
②全年开展现场处置演练活动不少于2次,每少开展1次扣1分;年度未开展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的,扣3分。

3

 

 

事故调查(13分)

事故控制

指标

(4分)

辖区、领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一次性重伤(含急性中毒)3人以上(含3人)或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

①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2分,实行预警告,发生一起较大事故扣4分,启动问责程序并严肃问责;  

②发生一次较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扣3分,实行诫勉谈话;

 ③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端午”、“十一”等重要时段发生事故的按150%比例扣分,并提级问责。 

4

 

 

事故调查

处理

(2分)

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处理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配合或配合不好的每起扣1分;

②事故善后处置情况,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每起扣2分。

2

 

 

事故报送  

(2分)

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存在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事故现象的,各扣2分。

2

 

 

督查检查(25分)

季度检查

(20分)

将每个季度的督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评比依据。

每个季度的督查检查分值设为5分,按实际得分折算分值纳入全年考评总分。

20

 

 

日常检查

(5分)

市安委会领导开展带队检查或日常检查情况。

市安委会领导根据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酌情打分。

5

 

 

黄牌警告、一票否决项

①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含)以上一般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排倒数第一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

 

 

 

扣分项

①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1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省安委会、省安委办、通报一次扣8分;收到岳阳市安委会、安委办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4分。

②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每次分别扣6分、4分、2分;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扣8分、6分、4分。

③列入“一单四制”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扣5分;被市安委会、市安委办交办督办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的扣2分。

④在省、岳阳安委会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并被交办督办的分别扣6分、4分。

 

 

 

加分项

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和岳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受到省安委会、安委办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工作经验以会议、文件等形式被全国、省、岳阳市推广的,分别加8分、6分、4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受到本级安委会、安委办通报表扬的,加3分。

②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排名前三名的每次分别加6分、4分、2分;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加8分、6分、4分。

③年度内成功创建省、岳阳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分加计10分、6分。

 

 

 

备注

根据分值将考核结果分为5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评估得分

 

 

 

 

 

 

 

 

 

 

 

 

 

 

 

 

 

 

 

 

附件2

汨罗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共同考核指标

50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分 值

自评分

考核分

一、组织机构(10分)

1、未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扣0.5分;未明确党委(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扣0.5分;未落实专职人员扣1分,未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扣0.5分;无年终工作总结扣0.5分。

3

 

 

2、未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扣1分,未落实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扣0.5分,未落实岗位津贴扣0.5分。

2

 

 

3、未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预案扣1分,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扣1分。

2

 

 

4、未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扣1.5分;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扣1.5分。

3

 

 

二、制度建设(10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举报、奖惩、例会、值班、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制度和行业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5分。未按季度对受托乡镇委托执法业务检查、指导的,每少一次扣0.2分,未对受托乡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扣1分。

3

 

 

2、未制定对下属单位、行业企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扣1.5分,考核结果未报市安委办扣0.5分。

1

 

 

3、未督促本行业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和安责险酌情扣0.1-1.5分。

1

 

 

4、主要负责人未按季度带队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0.2分;分管负责人未按月带队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0.2分;职能股室未按月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0.2分。

2

 

 

5、未按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少一次扣0.2分;未按季度向市安委办报送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小结,每少一次扣0.2分。

2

 

 

三、依法治安(10分)

1、未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活动扣0.5分;未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障、风险防范管控、责任落实、长效激励五大体系,每少一项扣0.5分。

2

 

 

2、未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扣1分;未开展安全生产补短板、除隐患行动扣2分。

3

 

 

3、未开展贯彻落实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扣1分;未督促本行业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扣1分。

2

 

 

4、未制定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扣0.5分;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扣0.5分,未建立台账扣5分;未落实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0.5分。

3

 

 

四、严格执法(10分)

1、未制定本行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方案扣20分,未按方案开展全覆盖执法,每处扣0.2分。

3

 

 

2、未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扣2分,未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的酌情扣0.1-2分。

4

 

 

3、未制定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具体方案扣1分,未牵头组织开展相关打非治违工作,扣2分。

3

 

 

五、基础台账(10分)

未建立本行业(系统)领域安全管理基础台账、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危险源台账、企业台账、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台账、安全隐患台账等安全监管基础台帐,每少一项扣1分。

10

 

 

个体考核指标

40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分 值

自评

考核分

一、市工信局(40分)

1、每月对重点工业企业、电力、通讯等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检查计划进行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按一单四制要求落实到位,发现一处未落实扣1分。

15

 

 

2、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1家扣1分;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发现1家扣1分。

10

 

 

3、未按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0.3分。

5

 

 

4三线共杆隐患治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隐患整改率每少1%0.5分。

10

 

 

二、市交警大队(40分)

1、加强对国、省、市道等干线公路安全巡查,重要时段在国、省、市道设置交通安全检查站、劝导站,开展巡回检查,做到白天见警察,夜晚见警灯,未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0.5分。

15

 

 

2、各交警中队每月对辖区内各镇进行1次交通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每季度对公路沿线群众开展1次宣传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

10

 

 

3、加大对危险路段排查和监控力度,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治整改,未落实每次扣0.5分。

10

 

 

4、未配合各镇搞好专项整治,三无车辆整治效果不佳,每发现一处扣0.3分。

5

 

 

三、市消防大队(40分)

1、每月开展1次对消防重点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抽查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每月抽查5个单位以上,每少一个单位扣0.2分。

10

 

 

2、每季度到乡镇巡回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每月在重点消防单位、市直部门、学校授课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0.5分。

8

 

 

3、未建立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联系制度扣1分;未开展每月指导1-2个派出所工作,每少一次扣0.5分。

8

 

 

4、未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酌情扣0.1-3分。

8

 

 

5、未按月对消防重点单位或重要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实战演练,每少一次扣0.3分。

6

 

 

四、市国土资源局(40分)

1、未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个扣0.5分。

10

 

 

2、每季度开展1次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排查,每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扣2分。

10

 

 

3、未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每少一次扣0.5分。

10

 

 

4、严禁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办理采矿及延续登记手续,每发现一处扣1分。

10

 

 

个体考核指标

40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五、市交通运输局(40分)

1、未按要求每月对全市危货车辆安全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未按月对两客、校车、重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

10

 

 

2、未按月对各镇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抽查,每少一次扣0.5分;每月巡查未达2次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

8

 

 

3、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少于1次的,每次扣1分;发现三无船舶和超限超载行为,每次扣0.5分;未督促乡镇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的,每次0.5分。

8

 

 

4、客运场站、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章现象突出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6

 

 

5、全市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安全整治不彻底,导致道路不畅的,每处扣0.5分。

4

 

 

6、未督促在建道路交通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监管,完善各类检查台账和管理措施制度,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

 

 

六、市住建局(40分)

1、未督促建筑企业及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个扣0.5分。

8

 

 

2、未按季度对建筑行业和燃气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扣2分。

8

 

 

3、未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报监制度的,每处扣0.5分。

6

 

 

4、未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建设行为的,每次扣0.5分。未按月指导各镇对城乡居民自建房开展安全检查的,每少一次扣0.5分。

6

 

 

5、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扣3分;龙舟看台非法摩托艇整治不到位,扣3分。

6

 

 

6出现无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建设、挂靠资质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6

 

 

七、市教体局(40分)

1、未督促中小学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处扣0.5分。

8

 

 

2、未开展学校校舍设施、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少一项扣1分,整治效果不佳,发现一处扣0.5分。

8

 

 

3、未督促学校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扣1分;每班每周上1次以上安全教育课,发现一次扣0.5分;每月办1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每月组织学生观看1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的,每少一次扣0.5分。

8

 

 

4、各中小学校未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每个扣0.5分;未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的,每个扣0.5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每个扣0.5分。

8

 

 

5、未组织开展校车安全联合执法的,扣2分;校车存在超速、超载等违章违规行为,每起扣0.5分。

8

 

 

个体考核指标

40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分 值

自评分

考核分

八、市水务局(40分)

1、未与二级机构、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个扣1分。

10

 

 

2、未对乡镇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指导的,发现一个扣1分。

10

 

 

3、未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的扣1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扣1分;未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按季度开展采砂、取石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扣0.5分。水库的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处扣0.5分;未按月对重点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

10

 

 

4、农村饮水、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1分。

10

 

 

九、市安监局(40分)

1、未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每个扣0.5分。

8

 

 

2、未按季度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每项每次扣0.5分。

8

 

 

3、未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的,每项每个扣2分。

6

 

 

4、未开展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扣3分;未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每发现一起扣0.5分。

6

 

 

5、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每起扣1分。

6

 

 

6、未充分发挥安委办牵头管总职能,综合监管水平提升不明显,被上级通报一次扣1分。

6

 

 

十、市卫计局(40分)

1、未督促直属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个扣0.5分;未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每处扣0.5分。

12

 

 

2、未督促医院每月召开1次急救车驾驶员安全工作学习会的,每少一次扣0.5分。

10

 

 

3、未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工作扣2分;未按月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源安全检查的,每少一次扣1分。

10

 

 

4、对行业领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发现一处重大事故隐患扣1分。

8

 

 

个体考核指标

40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自评

考核分

十一、市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40分)

1、未督促乡镇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个扣0.5分。

8

 

 

2、未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活动的,酌情扣0.1-8分。

8

 

 

3、未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扣0.5分。

8

 

 

4、特种设备市场准入、退出、现场和日常监察、事故处理把关不严,酌情扣0.1-8分。

8

 

 

5、未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扣1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建立台账扣1分。麻石行业行吊等特种设备整治工作不到位,酌情扣0.1-4分。

8

 

 

十二、市商务粮食局(40分)

1、未按月开展成品油、商贸等行业的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

8

 

 

2、未按每季度开展成品油、商贸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每少一次扣1分。

8

 

 

3、未落实监管行业内重大危险源一对一安全监管措施,发现一处扣0.5分。

8

 

 

4、未按季度组织开展商贸企业、粮食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少一次扣0.5分。

8

 

 

5、未开展水上加油安全专项整治,酌情扣0.1-6分。每发现一处重大事故隐患,扣1分。

8

 

 

十三、市气象局(40分)

1、未按规定监督管理、依规审批全市施放气球活动,每次扣0.5分;

12

 

 

2、未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扣1分;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起扣1分。

6

 

 

3、未按每半年一次的要求对全市所有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检查的,每少一次扣1分;未按月对人员密集场所(含中小学校、旅游场所、重点信息中心)的防雷装置开展安全检查的,每少一次扣0.5分。

12

 

 

4、未及时预警、预报全市气象信息,每少一次扣0.5分。

10

 

 

十四、市发改局(40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6分;未落实班子成员及内设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扣9分。

15

 

 

2、未开展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扣5分;未督促本市境内油气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扣10分。

15

 

 

3、未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每个扣1分。

10

 

 

十五、工业园区安委办

40分)

1、未督促园区内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每个扣0.5分。

10

 

 

2、未落实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扣10分。

10

 

 

3、未督促园区内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个扣1分;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扣2分。

10

 

 

4、每2个月对园区企业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

10

 

 

十六、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性指标考核分值40分,参照相关部门标准考评记分。

 

 

 

动态管理考核

 

10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自评

考核分

一、交办工作(10分)

1、未按时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含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每次2分。

2

 

 

2、未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临时交办工作,每次扣2分。

2

 

 

3、未按时完成省、岳阳、汨罗市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每次扣3分。

2

 

 

4、未按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工作统计报表等资料,每次扣2分。

2

 

 

5、未按时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每次扣2分。

2

 

 

黄牌警告、一票否决项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含)以上一般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2.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排倒数第一的市直单位实行“黄牌警告”。

 

 

扣分项

1.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1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省安委会、省安委办、通报一次扣8分;收到岳阳市安委会、安委办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4分;

2.列入“一单四制”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扣5分;被市安委会、市安委办交办督办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的扣2分;

3.在省、岳阳安委会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并被交办督办的分别扣6分、4分。

4.市领导检查抽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5分。

 

 

加分项

1.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和岳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受到省安委会、安委办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工作经验以会议、文件等形式被全国、省、岳阳市推广的,分别加8分、6分、4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受到本级安委会、安委办通报表扬的,加3分。

2.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排名前三名的每次分别加6分、4分、2分;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加8分、6分、4分;

 

 

备注

根据分值将考核结果分为5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评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