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4/2019-1629298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19-06-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汨罗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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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汨罗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汨市应急〔2019〕25号

 

各镇安监站,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此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汨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2.2组织机构

2.3职责

2.4队伍编成任务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测、预报

3.2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通讯

4.4指挥和协调

4.5紧急处置

4.6医疗卫生救助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4.10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4.11信息发布

4.12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宣传教育

6.4.2培训

6.4.3应急预案演练

6.5监督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7.2预案管理与修订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7.3.2责任追究

7.4预案制定与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附:

1.汨罗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指挥机构编成表

2.重点目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量和临界量

3.主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汨罗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的整体应急能力,确保我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采取快速、有序的应急措施,有效地进行事故控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证正常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

《剧毒化学品目录》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汨罗市行政市域内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突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市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2  组织机构

汨罗市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 挥 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组成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交警大队

武警中队

市卫健局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市气象局

市交通局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2.3  职责

2.3.1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预防与救援法规;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人员疏散的实施;组织、协调、指挥卫生、公安、交通、消防、环保等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现场急救抢险工作;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事故信息的上报与披露;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3.2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动、信息输出、指挥以及交通运输、通信系统的协调与组织;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并联系增援力量等工作。

2.4  队伍编成任务

2.4.1  快速反应力量

2.4.1.1  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消防大队和市安监局组建,人员由消防队伍、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2.4.1.2  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市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生局和市安监局组建,由市人民医院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消防大队、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企业义务消防队组成。消防大队负责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医疗机构负责受伤人员救治。

2.4.1.3  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市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市消防大队组建。由市消防大队、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

2.4.1.4  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各部门和公安局组建,由市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2.4.2  基本救援力量

2.4.2.1  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市域,在人员疏散市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组建。

2.4.2.2  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经济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经济局组建。

2.4.2.3  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市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组建。

2.4.2.4  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组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的专家组成。

进行应急救援时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指挥所或成立现场指挥组。事故升级时,现场指挥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率部分指挥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救援现场的组织协调。

各镇、园区组织实施辖市内受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或威胁的群众防护撤离。

事故单位应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单位自救,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调动。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测、预报

3.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现状

汨罗市位于山东省南部,辖7个镇〔街〕1个经济园市。全市危险化学品涉及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40家,其中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33家(其中加油站32家、农药1家);使用企业5家(含氨制冷企业2家)。

3.1.2  预测

通过识别与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4处,重大危险源周边有居民2千余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3.1.3  信息传送和报告

汨罗市应急管理局安监二科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3.1.4  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市开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报警电话(7726211),接受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属应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的,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

分渠道:镇安监站或镇人民政府将信息报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

3.1.5  信息报送时限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填报《汨罗市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3.2 预警

指挥中心负有接警、报警的责任,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自动转移,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3.2.1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三级预警,并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本预案基本指导重大事故(二级)预警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级别由市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会商后发布。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可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

4 应 急 响 应

4.1  分级响应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按一般(Ⅲ级)、较大大(Ⅱ级)、重大(Ⅰ级)三级启动相应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市要马上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4.2  响应程序

凡发生事故,首先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事故单位应尽快控制危险源和组织自救,市安监局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做出判断,启动预案,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组织救援。

一般事故救援以本单位组织自救为主,并由市消防大队组织救援;较大事故救援除事故单位组织自救,市消防大队组织支援外,启动市级预案,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组织救援,同时视情况及时请求地市增援;重大事故救援除启动市级预案外,立即向枣庄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同时向枣庄市移交指挥权,由枣庄市政府启动相应预案,枣庄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策指挥。

运输过程中及乡镇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首先由运输人员或事故单位自救,需要时可请求市消防大队组织救援。

4.2.1  信息共享和处理

汨罗市应急管理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4.3  通讯

指挥中心(汨罗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305172110,紧急报警电话:110或119。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救援电话:073189751277。

汨罗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讯簿附后。

4.4  指挥和协调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即时成立,预案即时展开。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快速反应力量,同时调动各相关部门及基本救援力量做好相应准备。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灭火救援组、危险源控制组、安全疏散组和伤员抢救组及安全警戒组立即出警,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救援工作,并保护现场。

第三步,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进入现场,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取证、查找危险源工作,并形成初步意见。

第四步,指挥中心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第五步,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指挥中心将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指挥程序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指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操作,明确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遇到一般事故时决策由指挥部做出,由乡镇、街道、开发市协调;较大事故,由指挥部做出决策,并向枣庄市请求增援力量;遇到重大事故,指挥部应控制事故现场、防止灾害扩大,并迅速向枣庄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做好指挥权向上移交的准备。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度危害市是抢险救人的重要市域,市域内的人员的防护撤离应在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市实施。撤离时应正确掌握时机并恰当控制范围,根据风向确定人群避险地点。原则上应向上风方向转移。重点岗位应留守人员并配备防护器材,要组织警卫加强治安管理,撤离道路应设立岗哨。

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在其指挥部开设之前,均由消防部门负责指挥。现场指挥部一旦开设完毕,消防部门即是现场指挥部的成员之一,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4.5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市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指挥部应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6  医疗卫生救助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相关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紧急救治装备、特种药品并派出有关专家和医防人员进行支援,需要进行防疫的,应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危险化学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撤离和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村居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市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疏散、转移,并负责治安管理;市民政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市域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行政市域处置能力时,市政府向市政府或由市政府向上级申请社会力量支援。

4.10  , 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和依据。

4.11  信息发布

事故综合组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并以指挥部或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实施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客观、准确、规范原则进行,并严格审查、发布程序。

4.12  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由市政府或者有关规定要求的上级人民政府宣布。

5 后 期 处 置

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危害解除的程度按分级响应级别逐级降低,直至结束。

5.1  善后处理

由事故救助协调组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社会救助

由市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5.3  保险

5.3.1 参加现场救助的政府公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2 参加救助的专业救助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3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4  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事故调查组应全程开展勘察、取证和分析等工作,并应在应急状态解除后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处理结果等。

事故处理完毕后,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疏散人员的安置,并配合环保等部门做好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工作。

6 保 障 措 施

6.1  通信保障

通过移动和联通微波网络保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指挥中心成员联络方式见附录。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应急管理局信息装备部门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由市消防大队、市林业消防队及市消防队

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等组成。

市消防大队执勤人数10人,消防车1台;市林业消防队30人;市消防队20人,消防车3台。中石油、中石化救援队30人,其中抢修组17人,防爆堵漏工具1套 ,担架3副。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市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定相关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2.5  治安保障。

市公安部门负责应急状态下治安次序的维持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6.2.6  物质保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2.7  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6.2.8  社会动员保障。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应组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及通信方式和分布信息,并做好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列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机关团体、民兵、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应急能力保持方案。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政府组织协调建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的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

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必要时调动公交车辆。明确响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6.4.2  培训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参加上岗前和常识性培训。

6.4.3  应急预案演练

安监局每年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5  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检查指导相关分项预案的制定、修订、运行和管理工作。

7 附  则

7.1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7.1.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7.1.2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

7.1.3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求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7.2  预案管理与修订

汨罗市安监局负责预案的管理和更新,每年组织专家进行修订。

7.3  奖励与责任

7.3.1 奖励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汨罗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指挥机构编成表

2.重点目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量和临界量

3.主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主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甲 醛

一、标识

中文名  甲醛、蚁醛、福尔马林

英文名  Formaldehyde

分子式  CH2O;HCHO

相对分子质量  30.03

CAS号  50-00-0

危险性类别  第8.2类其他腐蚀品

化学类别  醛类。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主要用途  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也是炸药、染料、医药、农药的原料,也作杀菌剂、消毒剂等。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致死。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甲醛蒸气,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两侧不对称感觉障碍和排汗过盛以及视力障碍。本品能抑制汗腺分泌,长期接触可致皮肤干燥皲裂。

甲醛是一种具强还原性的原生质毒素,进入人体器官后,能与蛋白质中的氨基结合生成所谓甲酰化蛋白而残留在体内,其反应速度受pH值温度的显著影响。进入人体的甲醛亦可能转化成甲酸强烈地刺激粘膜,并逐渐排出体外。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洗胃。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不燃

闪点(℃) 50℃/37%

爆炸下限(%) 7

引燃温度(℃) 300℃

爆炸上限(%) 73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六、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市人员至安全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市,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要使水进入储存容器内。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七、储存注意事项

无资料。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  MAC(mg/m3)3

前苏联MAC(mg/m3)3

美国ACGIH TLV-CL 0.3 ppm

检测方法  无资料。

工程控制  无资料。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市作业,须有人监护。

九、理化性质

熔点(℃)   - 92℃

沸点(℃)   - 19.4℃

相对密度(水=1)  0.82;

相对密度(空气=1) 1.07

饱和蒸气压(kpa)  13.33kPa/-57.3℃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溶解性 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甲醛易聚合成多聚甲醛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

禁忌物  无资料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800mg/kg(大鼠经口),2700mg/kg(兔经皮);LC50590mg/m3(大鼠吸入);人吸入60~120mg/m3,发生支气管炎、肺部严重损害;人吸入12~24mg/m3,,鼻、咽粘膜严重灼务、流泪、咳嗽;人经口10~20ml,致死。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70mg/m3,1小时/天,3天/周,35周,发现气管及支气管基底细胞增生及生化改变;人吸入20~70mg/m×长时间,食欲丧失、体重减轻、无力、头痛、失眠;人吸入12mg/m3×长期接触,嗜睡、无力、头痛、手指震颤、视力减退。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4mg/L。哺乳动物体细胞突变:人淋巴细胞130umol/L。姊妹染色体交换:人淋巴细胞37pph。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200mg/kg(1天,雄性),对精子生存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12ug/m3,24小时(孕1~22天),引起新生鼠生化和代谢改变。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阳性;人类不明确。

十二、环境资料

代谢和降解:环境中甲醛的主要污染来源是有机合成、化工、合成纤维、染料、木材加工及制漆等行业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某些有机化合物在环境中降解也产生甲醛,如氯乙烯的降解产物也包含甲醛。由于甲醛有强的还原性,在有氧化性物质存在条件下,能被氧化为甲酸。例如进入水体环境中的甲醛可被腐生菌氧化分解,因而能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甲酸进一步的分解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进入环境中的甲醛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的共同作用下,被逐渐稀释氧化和降解。甲醛的氧化降解过程如下:

2HCHO+O2---2HCOOH

2HCOOH+O2---2H2O+2CO2

残留与蓄积:资料记载,工业企业市土壤中吸附的甲醛含量可达180-720mg/kg干土。土壤的污染可导致地下水污染,水中甲醛含量可以比表层土高出10-20倍。

甲醛在环境中颇稳定,当水中甲醛浓度为5mg/L时(20℃),观察结果表明,5天内可以保持恒定。水中甲醛浓度为<20mg/L时,可以被曝气池中经驯化的微生物降解消化。而含量为100mg/L时,能抑制微生物对有机物的氧化。当水中甲醛含量为500mg/L时,生物耗氧过程全部中止,水中微生物被杀死。  

迁移转化:甲醛由于沸点低又易溶于水,所以主要通过大气和水排放进入环境。生产甲醛的工厂其未处理的气体,当排放高度为18米时,其距工厂250-500米的大气样品中,甲醛含量均在0.035mg/m3以上。1000米远在大气中甲醛浓度在嗅阈以下。以甲醛作鞣剂生产塑料的企业周围大气中的甲醛浓度在嗅阈以下。以甲醛作鞣剂生产塑料的企业周围大气中的甲醛浓度距厂市100米内为0.012mg/m3;200米处36个样品中有15个浓度低于0.012mg/m3;400米处均低于0.012mg/m3。

工业废水中排放的甲醛含量由于行业不同有很大差别,其中浓度最高的甲醛废水是生产酚醛树脂的上层焦油废水,含甲醛量高达2.5%。

十三、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焚烧法或生物降解法处置。

十四、运输信息

危规号  83012

UN编号  1198,2009

包装分类  Ⅱ

包装标志  16

包装方法  塑料桶或内部防腐处理的铁桶。

十五、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实施),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8.3类其他腐蚀品。

一、标识

中文名  氯;氯气(液氯)

英文名  chlorine

分子式  cl2

相对分子质量  70.91

CAS 号   7782-50-5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 有毒气体

化学类别  卤素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主要用途  用于漂白、自来水净化,制造氯化合物、盐酸、聚氯乙烯等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助燃

闪点(℃)无意义

爆炸下限(%)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上限(%)无意义

最小点火能(mJ)无意义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意义

危险特性  本品不会燃烧,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处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六、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市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450米,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七、储运注意事项

禁止露天存放,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液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应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市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剧毒品“五双”管理制度。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mg/m3):1           

前苏联MAC(mg/m3):1

美国TLV-TWA:OSHA1ppm,3mg/m3[上限值];

ACGIH:0.5ppm,1.5mg/m3

监测方法:甲基橙比色法;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喷淋洗眼器。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市作业,须有人监护。

九、理化性质

熔点(℃) ≤-101℃

沸点(℃) -34.5℃

相对密度(水=1) 1.47

相对密度(空气=1)2.48

和蒸气压(KPa)506.62kPa(10.3℃)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溶解性  易溶于水、碱液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禁忌物  易燃或可燃物、醇类、乙醚、氢等。

焚烧(分解)产物  氯化氢。

十一、毒理学资料

毒性:属高毒类。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   

急性毒性:LC50850mg/m3,1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2~5mg/m3,5小时/天,1~9个月,出现消瘦、上呼吸道炎、肺炎、胸膜炎及肺气肿等。大鼠吸入41~97mg/m3,2小时/天,3~4周,引起严重但非致死性的肺气肿与气管病变。

致突变性:细胞遗传学分析:人淋巴细胞20ppm。精子形态学分析:小鼠经口20mg/kg(5天),连续。

十二、环境资料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十三、 废弃

通常采用以液体烧碱吸收废气制备“次氯酸钠”达到综合利用;极少置的气瓶内废气,可通人石灰乳或液碱进行中和处理。

十四、运输信息

危规号  23002

UN 编号  1017

包装分类  Ⅱ

包装标志  4

包装方法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式集装箱、罐式汽车、铁路罐车)。

十五、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实施),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汽  油

一、标识

中文名  汽油

英文名  gasoline;Petyol

CAS 号    8006—61—9

危险性类别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  烷烃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 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50

爆炸下限(%)1.3

引燃温度(℃)415~530

爆炸上限(%)6.0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0.813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六、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市人员至安全市,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累。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mg/m3)  300[溶剂汽油]

前苏联 MAC(mg/m3    300

美国TVL—TWA

ACGIH 300ppm,890mg/m3

美国TLV-STEL

ACGIH 500ppm,1480mg/m3

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苯耐油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九、理化性质

熔点(℃) ≤一60

沸点(℃) 40~200

相对密度(水=0) 0.70—0.79

相对密度(空气=1)3.5

饱和蒸气压(K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禁忌物  强氧化剂。

焚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67000mg/kg(小鼠经口)

LC50  1030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刺激性  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大鼠吸入3g/m3,12~ 24 小时/天,78天(120号溶剂汽油),未见中毒症状。大鼠吸入2500mg/m3,130号催化裂解汽油,4个小时/天,6天/周,8周体力活动能力降低,神经系统发生机能性改变。

十二、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十三、 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或用焚烧法处置。

十四、运输信息

危规号  31001

UN 编号  1203

包装分类  Ⅰ

包装标志  7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木板箱。

十五、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32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卫生标准(GB11719-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柴  油

一、标识

中文名  柴油

英文名  Diesel oil;Diesel fuel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外观与性状  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主要用途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污染皮肤。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着,至空气新鲜处。就医。防治吸入性肺炎。

食入  误服者饮牛奶或植物油,洗胃并灌肠,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38

爆炸下限(V%)无资料   

引燃温度(℃) 257

爆炸上限(V%)无资料    

建规火险分级  乙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

六、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市,周围设警告标志,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厂商特别措施。推荐的化学防护服(完全隔离)。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采取一切可能的防辐射。转移未破损的包装,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于水或矿物油中。

七、储运注意事项

包装须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规定要求。贮存于由铅或混凝土制成的不燃结构的专用库房内。安装有效的排风设备,排风应经充分过滤,才可放入外界环境。装卸前应先通风、尽量采用机械操作,严禁肩扛、抱揽、背负。搬运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搬运进不得撞击、翻滚和摔落。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0.075mg/m3

美国TVL-TWA:ACGIH 0.2mg/m3

美国TLV—STEL:ACGIH 0.6mg/m3

检测方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封,防辐射。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  防护要求不高。

眼睛防护  戴防辐射面罩。

身体防护  穿抗辐射防护服。

手防护  戴抗辐射手套。

其它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九、理化性质

熔点(℃)1132.3

沸点(℃)3818

相对密度(水=1)19.05(24.6℃)

相对密度(空气=1)

溶解性  不溶于水,不溶于碱,溶于盐酸、硫酸、硝酸。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不稳定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避免接触的条件  接触空气

禁忌物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空气、水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磷、氧化钠

灭火方法  二氧化碳、砂土。

十一、毒理学资料

毒性

LD50

LC50  

十二、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十三、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贮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十四、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71002。

十五、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一、标识

中文名  氨;氨气(液氨)

英文名  ammonia

分子式  NH3

相对分子质量  17.03

CAS号  7664-41-7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 有毒气体

化学类别  氨。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主要用途  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因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究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因难,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无意义

爆炸下限(%) 15.7

引燃温度(℃) 651

爆炸上限(%) 27.4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 0.580。

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物形成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如有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矿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六、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市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配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市,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市,最好设稀释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修后再用。

七、储存注意事项

易燃、腐蚀性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先出,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留。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  MAC(mg/m3)  30

前苏联MAC(mg/m3)  20

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理化性质

熔点(℃)   -77.7

沸点(℃)   -33.5

相对密度(水=1)  0.82(-79℃)

相对密度(空气=1) 0.6

饱和蒸气压(kpa)  506.62(4.7℃)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132.5

临界压力(Mpa)11.4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条件

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氨。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50mg/kg(大鼠经口)

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刺激性  家兔经眼:100mg,重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急性毒性  大鼠,20 mg/m3  ,24小时/天,84天,或5-6小时/天,7个月,出现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血胆碱酯酶活性抑制等。

致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性,大肠杆菌1500ppm(3小时)。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吸入19800ug/ m3 ,16周。

十二、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十三、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焚烧法或生物降解法处置。

十四、运输信息

危规号  23003

UN编号  1005

包装分类  Ⅱ

包装标志  6,7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

十五、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第一部分 标识

中文名称:乙 炔

英文名称: acetylene

分子式:C8H6;C6H5CCH

分子量:102.14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 纯 品/混合物 CAS  NO 有害成分 浓 度

乙炔纯品 74-86-2 乙炔 ≥98%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易燃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乙炔为无色微毒气体,具有麻醉或阻止细胞氧化作用,使脑缺氧引起昏迷。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

环境危害:污染大气。

爆炸危险: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有燃爆危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若呼吸困难,输氧,若呼吸停止,实行呼吸复苏术。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热源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剂能发生激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生成爆炸性化合物。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高有开裂爆炸危险,流速快易产生静电。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用雾状水冷却容器。

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泡沫、干粉。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应急处理:切断火源、气源,迅速撤离现场至上风头,空气新鲜处,进行隔离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式呼吸器。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如有可能可将泄漏气控制焚烧。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远离火源,热源及氧化剂,安装燃气报警器,使用防爆型电气与照明设备,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10。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救护预案。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0C,远离火源、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与卤素,氧化剂分储。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使用防爆行电气与照明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允许浓度:中国1000RPM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高浓度时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低温工作市应穿防寒服。

手防护:戴防护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高浓度市作业要有人监护。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常温常压下为麻醉性的无色可燃气体。

熔点(0C)-81.8       相对密度(水=1):0.62

沸点(0C)-83.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1

饱和蒸气压(Kpa):-200C  1510  00C  2665  200C  4367   

燃烧热(KJ/MOL)1298.4

临界温度:(0C)35.2   临界压力(Mpa):6.14   

空气中可燃范围:2.2-85%

空气中的最低自燃点(0C):305

溶解性:微熔于水 乙醇、氯仿、苯等

主要用途:有机合成重要原料,合成橡胶,金属焊接、切割、标准气、校正气。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卤素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热源

聚合危害:可聚合

分解(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中毒:暴露于20%浓度时,出现明显缺氧现象。吸入高浓度时,初期兴奋多语,苦笑不安,后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严重窒息可至死亡。

亚急性毒和慢性中毒:血红蛋白,网织细胞,淋巴细胞增加和中性粒细胞减少。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

非生物降解性:无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气物性质:危险货物

废气物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24

UN编号:1001

危险标志:易燃气体

包装类别:II

包装方法:溶解乙炔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不宜长距离运输,运输时气瓶直立,避免曝晒远离火源,热源及氧化剂。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690-1992)将其划为第2.1类中易燃气体

第一部分 标识

中文名称:氧气

英文名称:Oxygen

分子式:0

分子量:

第二部分  地市 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 纯品/混合物 CAS  NO 有害成分 浓 度

氧气 纯品 7782-44-7 氧气 ≥99.2 %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环境危害:无

燃爆危险:强氧化剂,助燃,与可燃蒸气混合可形成燃烧式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眼睛接触:接触液氧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后,侵入温水中,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易扩散。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

有害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或液氧)。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炸。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堵漏或切断气源,保持通风。切断一切火源,严防静电产生,远离可燃物。人员进入现场须穿戴防护用具。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生产设备,管路要严格脱脂,劳动防护用具不得有油污。工作现场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物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和静电系装置。充装速度<8m/s,充装时间不能少于30min,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

储存注意事项:避免和还原性物质共存,仓储地点距可燃物、道路、建筑,电器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通风良好库房应有避雷设施。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大于10立方米的低温液体容器不能放在室内。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允许浓度:无资料

监测方法:定期取样分析(化学分析)

工程控制:设备管路严格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消除泄露气源撤离现场

眼睛防护: 接触液氧环境戴防护面罩。

手防护:戴手套,接触液氧环境(低温)戴棉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长时间接触氧气,必须经空气吹15min以后才可接触明火。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味气体或淡蓝色低温液体

熔点(0C)-218.8         相对密度:1.141

沸点(0C)-183.1         相对蒸气密度:1.105

饱和蒸气压(Kpa):640/-1600C     临界温度:(0C)-118.6

临界压力(Mpa):5.08  

溶解性:微熔于水、酒精丙酮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还原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油脂,还原剂

聚合危害:不发生

分解产物:氧原子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豚鼠一次吸入100%氧2-3日后死亡。

氧浓度%

(常压时) 氧分压

(×0.1333224kpa) 主要表现

14-16 100-120 呼吸加深加快,脉率增速脉波加强,血压升高,肢体

肌肉协调动作稍差

10-14 70-100 缺乏无力,精神不集中,反应迟钝,思维紊乱

6-10 45-70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朦胧、紫绀

6以下 45以下 心率低钝,脉波微弱,血压下降,潮式呼吸或呼吸停顿抽搐,瞳孔扩大继而心跳呼吸停止死亡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NOEL

生物降解性:无数据

非生物降解性:无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气物性质:氧化性货物

废气物处置方法:空气稀释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1(压缩)       22002(液化)

UN编号:1072(压缩)  1073(液化)

包装标志:氧化剂

包装分类:Ⅲ

包装方法:压缩氧气用气瓶,液化氧气用低温液体槽车、储槽

运输注意事项:贴氧化剂标签,气瓶戴好瓶帽 防震圈,防止日光曝晒,运输过程中不能接触油脂,压缩氧气限量运输,槽车运输时刻监控槽内压力,液氧严禁航空,铁路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690-1992)将其划为第2.2类中不燃气体

1.5.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5.2抢救受害人员;

1.5.3控制危险源;

1.5.4指导人员防护,组织人员撤离;

1.5.5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

1.5.6查清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