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总第161期)
目 录:1.我市全力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2.周金龙市长督查安全生产,确保节日安全
3.省财政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4.简讯四则
我市全力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目前,市安委会已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工作,各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已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今年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有八项:(一)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大宣讲活动。开展“领导论安全发展”活动。采取作专题辅导报告、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媒体话安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开展“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活动。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安全生产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人员等,深入各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给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咨询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文化进万家活动。通过制作大型固定标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宣传橱窗、滚动电子屏幕、下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文化进厂矿企业进机关学校,进千家万户。(四)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和负有监管责任部门干职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五)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大宣传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各项部署,结合“两月一行动”,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许可核查等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力争查办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坚持以案说法,组织媒体深入报道,曝光一批典型,形成监管执法强大合力和曝光隐患的强大震慑力。(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地质灾害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七)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上传至企业微信平台、固定的官方微信平台、邮箱,以及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时督促做好隐患辨识和整改工作,确保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八)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抢答赛活动。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安监局承办,在6月中旬举行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抢答赛,并选送一支高水平队伍赴岳阳参赛,争创佳绩,扩大安全知识电视抢答赛影响力。
周金龙市长督查安全生产,确保节日安全
省财政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省财政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湘财企[2016]14号(HNPR-2016-12021)文件(文件附后),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退出的,最低可获得省级奖补50万元,最高可获115万元。目前,岳阳拟出台奖补政策地方配套措施,待配套措施出台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退出申请,由市州人民政府对退出企业按验收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州人民政府统一向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奖补资金。
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的原则,切实推进我省烟花爆竹产业供给侧改革,引导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和兼并改造提质,科学谋划产业布局,推动全省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性质。落后烟花爆竹退出奖补资金是省财政安排给相关市县做好本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工作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市县奖励、补助实施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员工工资的清偿、转产扶持及实施关闭等费用支出。
第二条 奖补范围。纳入奖补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两证齐全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在
3、注销烟花爆竹生产相关证照,并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生产企业不纳入省级奖补范围:
(一)被兼并重组仍在生产烟花爆竹的;
(二)事故导致依法关闭的;
(三)被安监部门予以吊证处罚后依法关闭的;
(四)曾享受过项目迁建补偿(赔偿)的;
(五)吊(注)销证照后仍擅自组织生产的。
(六)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全国烟花爆竹攻坚工作以前(2014年3月2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
第三条 奖补标准。省级奖补按以下标准核定:
1、爆竹企业50万元/家,烟花企业(含黑火药、引火线,下同)100万元/家。
2、对实现整体退出的县(市、区),额外奖补爆竹企业5万元/家,烟花企业10万元/家。
3、对2016年底提前完成退出验收的,额外奖补爆竹企业2万元/家,烟花企业5万元/家。
第四条 奖补申请。烟花爆竹退出工作按照“县实施、市验收、省抽查”的要求施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烟花爆竹退出工作任务后,由市州人民政府对退出企业按验收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州人民政府统一行文向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奖补资金。
第五条 奖补审批。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抽查、核实,填写烟花爆竹退出企业现场抽查表(附件3),并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市州人民政府年度烟花爆竹退出工作情况和奖补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联合审查,填写《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会审表》(附件4)。
根据现场抽查和联合审查情况,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方案。
省财政厅根据拨付方案按标准将省级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关市州。
第六条 资金分配。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省级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该结合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建设规模、基础条件、职工安置人数、厂地关系处理等因素制定资金详细分配工作方案,统筹予以再分配。
第七条 职责分工。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烟花爆竹退出工作进行指导。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奖补资金预算管理,参与烟花爆竹退出省级奖补资金审查和现场抽查工作,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省安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监督检查,对奖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省安监局牵头,制定全省落后烟花爆竹退出工作方案,组织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退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现场抽查,对市州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奖补资金安排意见。
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烟花爆竹退出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效使用。
第八条 预算公开。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工作涉密信息目录》(湘财预〔2015〕1号)、《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湘财预〔2015〕167号)相关要求,实行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等全过程公开。
第九条 监督管理。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简讯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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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演练旨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完善应急防预案,落实责任,防范未然;强化应急措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做到及时处置,及时组织转移,及时上报;强化责任落实。将地质灾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落实地质点的日常监测,值班值守工作。
4、在全市开展的“守护生命”安全文化进万家活动中,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