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食药工商质量监管〔2018〕69号
关于印发《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队:
现将《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
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岳阳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坚持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合格部门指导相结合。范围是全市各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重点排查整治以下领域:
(一)食品
1、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以是否进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婴幼儿的“口粮”安全。(责任单位:食二股)
2、食用油、酱腌菜、湘式挤压糕点、风味鱼制品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食用油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配方及投料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和产品标签等是否规范,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督促酱腌菜、湘式挤压糕点、风味鱼制品等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三道关卡,严防“一非两超”。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核查处置;一年内累计三次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责任单位:食一股)
3、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及机关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超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单位、建筑工地及机关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辅料采购把关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维护等为重点内容,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以过往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为重点,严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风险防控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责任单位:食三股)
4、小作坊白酒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的集中区域为重点,全面清查摸底,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登记,掌握生产经营主体情况并建立台账档案。检查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者泡制的散装药酒是否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原料,使用的配料是否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或者具有传统泡制习惯且饮用安全的物质。严肃查处使用化学药品,或者断肠草、乌头、附子、 雪上一枝蒿等中药材泡制散装药酒的行为。(责任单位:食二股)
5、病死猪肉及肉制品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规范肉类市场经营行为,防止病死猪肉、“白板肉”、来源不明冷冻肉、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猪肉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单位:食二股)
6、保健食品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以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规营销为重点的“护老行动”,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责任单位:保化股)
7、食用盐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食盐日常检查的力度,严防、严控食盐安全风险。监督食盐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食盐经营秩序。(责任单位:保化股)
(二)药品
1、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委托配送储存、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等药品经营中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零售企业尤其是不实施统一配货的连锁零售药店、单体药店以及诊所为重点对象,以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品种,严查药品购进渠道,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案件。(责任单位:药监股)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严管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关键和特殊工艺的管控、消毒和灭菌、过程检验和出产检验等环节,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器械质量事故。以无菌、植入和介入材料、体外诊断试剂为重点监管品种,确保经营流通器械质量。(责任单位:医疗器械股)
3、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假冒伪劣等问题。以进口、祛斑(美白)、祛痘、防晒等为重点品种,严惩重处假冒生产、自制化妆品、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不按配方投料、网络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保化股)
(三)特种设备
1、建材、食品加工、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使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特设股)
2、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特设股)
3、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气体充装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特设股)
4、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按期检验、责任到人五个方面重点内容。(责任单位:特设股)
(四)产、商品
1、电取暖器具,根据湘工商明电(2018)3号通知要求,主要以质量问题较多的低端电取暖器具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不符合质量要求、商标侵权等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以市场交易量大、销售相对集中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的电取暖器具生产经营户为重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责任单位:消保股)
2、儿童用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质监(2018)71号文件要求,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违法行为高发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等商品集中交易区作为重点区域。以学生校服、学生书包、幼儿园床上用品(毛巾、被套、床单、被褥、床垫等)、纸尿裤、儿童玩具等为重点产品。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严查无标识、标志、标牌、合格证明、3C认证和(三无),提供不出合法来源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儿童生活和学习用品的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安全保障线。
食品相关产品,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湘市监办字(2018)19号文件要求执行。(责任单位:消保股)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我局成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1、自查自改。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对各环节、各部位、各岗位全面排查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预案等,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各所,各所复印一份交局办公室备案。
2、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月)。
1、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做到“五个到位”,即: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责令限时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正到位;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到位;风险顽疾和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到位。
2、联合执法。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3、强化警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关闭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严重违法企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开展“回头看”,做到“四查四看”,即:查监管主体,看排查是否全部覆盖;查任务要求,看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全面排查;查风险清单,看重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查办案记录,看案件线索是否依法查办。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跟踪复查。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局长周爱煌任组长,副局长周应群、曾凌云、余丹辉、骆正勇及食安委办副主任朱征兵任副组长,相关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周应群同志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周友根同志兼主任,邵维同志负责信息资料收集。各所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协调开展专项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所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划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层层压实责任。专项行动工作组负总责,抓好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所要创新方式,综合施策,充分履职履责。机关各相关股室、队,要加强统筹调度、沟通联络和信息通报。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推进安全风险隐患联查、联防、联控。并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挥好12315、12365、12331等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信息报送。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综合。机关各相关股室、队,各基层所每半月要向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等信息。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各所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联络员,2019年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邵维,电话:153***,邮箱:**@qq.com)
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
食安办:许 磊,联系电话:137***
食一股:程小于,联系电话:134***
食二股:马 拥,联系电话:135***
食三股:林珊姝,联系电话:137***
保化股:陈玉霞,联系电话:158***
药监股:仇振宇,联系电话:158***
器械股:田 青,联系电话:135***
特设股:郑 娜,联系电话:138***
消保股:彭霞辉,联系电话:137***
办公室:邵 维,联系电话:153***
附件: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 |||||||||||||||||
全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 |||||||||||||||||
类别 | 企业自查 | 监督检查 | 隐患整治 | 案件查办 | 宣传报道 | ||||||||||||
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家) | 自查安全风险隐患(条) | 隐患整改落实企业(家) | 出动检
查人员(人次) |
检查企业/单位(家次) | 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条) | 责令整
改企业(家次) |
完成风险隐患整治(条) | 取缔关
停制假 售假 窝点(家) |
立案
查办(件) |
罚款
金额 (万元) |
移送刑
事处罚 案件(件) |
移送刑事处理人数(人) | 挂牌督
办案件(起) |
新闻媒
体报道(篇) |
曝光违
法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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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食品生产 | ||||||||||||||||
食品经营 | |||||||||||||||||
保健食品 | |||||||||||||||||
药品 | 药品生产 | ||||||||||||||||
药品经营 | |||||||||||||||||
医疗器械 | |||||||||||||||||
化妆品 | |||||||||||||||||
特种
设备 |
公众聚集场所 | ||||||||||||||||
快开门式
压力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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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及其
所属压力容器 与压力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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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 | |||||||||||||||||
产商
品 |
电取暖器 | ||||||||||||||||
食品相关产品 | |||||||||||||||||
儿童用品 | |||||||||||||||||
合计 | |||||||||||||||||
典型案例 | |||||||||||||||||
工作动态 | |||||||||||||||||
经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