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学习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工作方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10-1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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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学习宣传贯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筒称《条例》),根据《湖南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湘药监妆﹝2020﹞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推进化妆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化妆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

《条例》以立法助推改革,以法治推进化妆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加强化妆品监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条例》的重点内容

《条例》坚持风险治理、全程治理、责任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化妆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改进产品、原料的管理制度;同时,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条例》创新设立了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安全评估、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功效宣称管理等多项制度,设计完善了信用惩戒、责任约谈、信息公开等机制,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对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宣讲培训(2020年10月一11月)

举办《条例》宣贯培训班,对整部法律《条例》条文进行全面梳理并逐条加以解读,准确把握和理解法律《条例》内涵,提升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对法律《条例》理解和执行能力,提高监管人员依法执政水平,加快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和能力建设;帮助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全面了解和熟悉《条例》,积极适应《条例》的监管要求,形成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二)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条例》知识测试,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2020年11月一12月)

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提升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执法守法能力与水平。

(三)深入开展《条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宣传活动(2020年10月一12月)

将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调动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各方的力量,以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条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条例》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总结学习宣贯《条例》的工作经验(2020年12月—-2021年1月)

结合化妆品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百日整治、稽查办案等情况,及时反映《条例》实施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准确把握监管理念及监管制度的创新和调整,结合监管事权和行政区域实际,认真研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交流,提出完善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方案,确保化妆品监管工作符合《条例》的最新要求。

(三)要以《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人员、经费、设备保障,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并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