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通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6-1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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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天气转暖,各种野生蘑菇逐渐进入生长旺季,同时也进入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多发季节。为防范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于野生蘑菇种类繁杂,有毒与无毒野生蘑菇从外观上极易混淆,只凭肉眼、个人经验分辨是否有毒没有科学依据。野生蘑菇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误食野生蘑菇中毒死亡率高。请广大市民引起高度重视,预防野生蘑菇中毒要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农村自办宴席,严禁采购和烹制野生蘑菇。使用人工栽培食用菌菇的单位在采购时要索证索票,并做好购进食品的台帐记录,做到货源的可追溯性。

三、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严禁销售野生蘑菇。经营人工栽培食用菌菇的单位在采购时要索证索票,并做好购进食品的台帐记录,确保货源的可追溯性。特此通告。

汨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