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2〕29号),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现将汨罗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广告发布登记
(一)改革方式:直接取消审批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
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二、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一)改革方式:审批改为备案。
(二)改革举措: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辖区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三、小餐饮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辖区内的小餐饮经营市场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在申请人取得许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经营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许可,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将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因违反承诺内容而被撤销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再次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四、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辖区内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的食品经营市场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
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六、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将审批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
(三)受理范围:全市范围内零售经营市场主体、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经营。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