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中小学校:
为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评定依据,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今年来的动态等级评定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综合判定。经研究,评定汨罗市第一中学、汨罗市第二中学、汨罗市第四中学、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等4家餐饮服务单位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并拟定在媒体给予公示。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